本章考查內容包括: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起因;工程變更的處理;工程現場簽證的處理;工程索賠的內容與分類;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與證據;工程索賠程序;工程索賠文件的組成;工程索賠的計算;工程合同爭議的處理。
知識點一:工程索賠
1、目標:掌握索賠的概念、成立的條件、程序與內容,重點掌握索賠工期及費用的計算。
2.索賠的概念∶索賠是指直合同的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損失發生,無過錯、無責任、不應承擔風險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補償的一種經濟行為。
3.索賠成立的條性(承包人向業主方)∶①與合同比較,已造成了實際的額外費用或工期損失;②造成費用損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過失引起的;③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不是應由承包商承擔的風險;④承包商在事件發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出了索賠的書面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兩個28天)。
4.索賠的程序∶(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意向通知書。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索賠的權利。(2)承包人應在發出素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發包人正式提交索賠報告。素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要求,并應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科。提出索賠申請后,承包人應抓緊準備索賠的證據資料。(3)索賠事件具有連續影響的,承包人應繼續提交延續索賠通知,說明連續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4)在索賠事件影響終了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最終索賠報告,說明最終索賠要求,并應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5.索賠的內容:承包人向業主索賠的內容,包括工期與費用:總承包人向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材料供應商、機械租賃公司索賠的內容只有費用。(1)工期:業主的責任且延誤的時間超出某工作的總時差,超出部分可索賠。(2)費用:一般是業主的責任,合理的費用都可索賠。先計算人材機,再考慮其他費用(如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①人工費。注意區別人工的工作狀態與窩工狀態,分別按工作狀態與窩工狀態的費用計算。
②材料費,按背景取費。
③機械費。首先區分機械類別:自有機械、租賃機械,再判別工作臺班與閑置臺班。自有機械工作時按工作臺班計,困置時按折舊或降效考慮;租賃機械均按租賃費計。
④管理費。根據背景合同的約定,工作狀態按正常管理費率計?。桓C工狀態可以不考慮,如果考慮,管理費率比正常工作狀態低,或根據背景的要求,區分是業主的責任事件(收取管理費)還是風險事件(不收管理費),酌情計取。
⑤利潤。工作狀態考慮,窩工狀態不考慮。
⑥規費、稅金,屬于不可競爭費。不管何種工作狀念,都應計取。(不管工作、窩工狀態)。
6.常見索賠事件(站在總承包人的角度,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國內工程項目)
(1)索賠成立的 (屬于建設單位應承擔的責任):業主采購的材料不及時或質量不合格;地質條件變化;圖紙晚到、錯誤;工程復檢時質量合格;一周內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等。
(2)索賠不成立的(屬于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施工方采購的材料不及時或質量不合格;工程質量不合格;施工機械損害、大修;工程復檢時質量不合格等。
(3)不可抗力包括不可抗力和清理現場兩階段,分段研究。不可抗力期間的工期可順延,費用各自承擔。工程實體的損壞、運進現場主體材料的損失、業主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等屬于業主承擔。窩工費、施工方機械的損失、周轉性材米的損失、施工方人員的傷亡、施工方臨設施等屬施工方承擔。清理現場的工期及費用由業主承擔。
(4)共同延誤情況下的工期與費用損失,由責任事件發生在先者承擔。
知識點二:工程變更
1.目標:重點掌握工程變更后價格的處理原則。
2.工程變更工期的申請∶工程變更發生后,承包商應在14天內提出工期及費用的增加。工程變更引起的工期增加,如超過了該工作的總時差,超出部分可向業主申請工期的順延
3.工程變更價格的處理原則∶工程變更發生后,承包商應在14天內提出工期及費用的增加。如果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變更價款問題時,變更價款調整方法如下:因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量發生變化時,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且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可進行調整。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應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其中:招標工程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非招標工程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報價值/施工圖預算)×100%
(4)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一般安全文明施工費可按實際發生變化的費用進行調整;單價措施費應按上述1)、2)、3)原則進行調整;按總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但應考慮承包人報價浮動因素,即調整金額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承包人報價浮動率計算。
基礎知識點三:現場簽證
1.目標:重點熟悉現場簽證的處理程序及簽證內容的完整性。
2.現場簽證的概念∶現場簽證是指發包人或其授權現場代表(包括工程監理人、工程造價咨詢人)與承包人或其授權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現場簽證事件的,發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
3.辦理現場簽證的要求(1)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指令后的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現場簽證報告,發包人應在收到現場簽證報告后的48小時內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現場簽證報告后的48小時內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應視為承包人提交的現場簽證報告已被發包人認可。(2)現場簽證的工作如已有相應的計日工單價,現場簽證中應列明完成該類項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機械臺班的數量。如現場簽證的工作沒有相應的計日工單價,應在現場簽證報告中列明完成該簽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科設備和施工機械臺班的數量及單價。要有具體的施工方案。(3)合同工程發生現場簽證事件,未經發包人簽證確認,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除非征得發包人書而同意,否則發生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4)簽證單說明變更發生的具體時間。(5)簽證單中要有圖示說明和工程量計算過程。(6)簽證單中要有監理、建設單位的簽證意見?,F場簽證一般情況下需要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三方共同簽字、蓋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屬于不規范的簽證,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7)現場簽證工作完成后的7天內,承包人應按照現場簽證內容計算價款,報送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增加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基礎知識點四:國際工程合同管理
1.目標:在2017版FIDIC合同條件中,需要注意到變更和索賠的區分、例外事性(等同于國內的不可抗力)的認定。
2.工程變更的類型∶工程變更包括工程師指示變更和承包商建議變更。
其中,工程師指示變更的程序如下:①工程師發出書面變更指令;②承包商應當在收到工程師指令的28天(或者承包商提請工程師同意的其他期限)內,針對變更工作的實施提交實施計劃及建議;③工程師應當與雙方當事人商定或作出決定順延工期(如果有)和(或)調整合同價格。
3.工程索賠的要求根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承包商的通知應盡快在承包商覺察或應已察覺該事件或情況后28天內發出。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內發出索賠通知,則竣工時間不得延長,承包商也無權獲得追加付款,而業主應免除有關該索賠的全部責任。
4.例外事件的特征例外事件是項目實施過程中所面臨的一類特殊風險,有四個基本特征:一方無法控制的;該方在簽訂合同前,不能對之進行合理預防的;發生后,該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能實質性歸因于另一方的。包括戰爭、敵對行為、入侵、外敵行為;叛亂、恐怖主義、暴動、軍事政變或內戰:承包商或分包商等雇傭人員意外的雇員的罷工或停工;戰爭軍火、爆炸物質、電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類軍火、炸藥、輻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自然災害,如地震、海嘯、火山活動、颶風或臺風。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