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8日電 據央行18日消息,為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完善并明確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管理要求。《規定》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增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
《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統一規范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所涉及的資金賬戶、資金收付和匯兌、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二是完善即期結售匯管理,允許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結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機構辦理。三是優化外匯風險管理政策,進一步擴大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套保渠道,并取消柜臺交易的對手方數量限制。四是優化匯出入幣種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資金匯出便利性,鼓勵長期投資中國債券市場。五是明確主權類機構外匯管理要求,通過托管人或結算代理人(商業銀行)投資的主權類機構投資者,應在銀行辦理登記。(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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