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從市農業農村局獲悉,近日,市農業農村局與市審計局聯合出臺《常州市農業農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對常州市農業農村項目的立項、分類實施、變更終止與撤銷、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全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進行規范。
該辦法適用于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統籌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農業農村項目,明確將項目分為競爭性和非競爭性實施差異化立項程序管理,同時明確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政策調整、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近年來,市農業農村局高度重視審計建議,在調研的基礎上出臺該管理辦法,規范全市農業農村項目管理工作,杜絕項目申報、審核、實施管理中存在要求不明確、立項不科學、管理不精細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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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常州市人民政府_常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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