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同意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變更舉辦者的批復》(教發函〔2023〕41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舉辦者由“西安科技大學、陜西西科美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驪山微電子公司”變更為“西安科技大學、陜西西科美芯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舉辦者變更后,學校名稱、辦學性質等不變。
二、你校舉辦者要依法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加大辦學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質量,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三、你校要加強黨的建設,堅持辦學公益屬性,堅持立德樹人,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辦學行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強化日常管理,促進內涵發展、高質量發展。
此復。
陜西省教育廳
2023年5月29日
編輯: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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