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規定)
為規范合同管理工作,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職責
1. 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審查合同,確認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合同當事人的約定;
(2)指導合同簽訂,監督合同履行;
(3)及時處理合同爭議,維護合同關系穩定;
(4)統計、分析和報告合同管理工作。
2. 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對合同進行管理清理,更新合同信息,確保合同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簽訂
1. 合同簽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真實、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則;
(2)明確、具體、一致的原則;
(3)依法簽訂、依法履行的原則。
2. 合同簽訂應當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審查,并提交合同管理人員審核簽字蓋章后,由當事人簽字蓋章生效。
四、合同履行
1. 合同履行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
(2)按時履行;
(3)履行義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當事人的約定。
2. 合同履行應當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和指導,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五、合同變更
1. 合同變更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依法變更;
(2)自愿變更;
(3)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當事人的約定。
2. 合同變更應當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審查,并提交合同管理人員審核簽字蓋章后,由當事人簽字蓋章生效。
六、合同終止
1. 合同終止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依法終止;
(2)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當事人的約定。
2. 合同終止應當由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審查,并提交合同管理人員審核簽字蓋章后,由當事人簽字蓋章生效。
七、其他
1. 本制度(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合同管理職責,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3. 本制度(規定)的解釋權屬于本公司。
4. 本制度(規定)如與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當事人的約定不符,本公司有權作出相應的調整。
本制度(規定)由本公司制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案例分析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管理辦法
[7]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審核管理辦法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生產管理辦法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驗收管理辦法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評估管理辦法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更新辦法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維護辦法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標準樣品維護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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