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貴州省各級工會組織及其經費收支管理。
二、經費來源
基層工會經費主要來源于會員會費、工會經費收入和上級工會轉移支付。會費按照會員等級和年度計算,實行單獨分組,單獨列賬。工會經費收入包括工會經費收入、工會事業收入、上級工會轉移支付收入和意外收入等。上級工會轉移支付收入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轉移支付、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轉移支付和社會各界捐贈等。
三、經費開支
基層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工會工作經費、會員福利開支、工會活動開支、工會宣傳開支、工會組織開支、工會事業開支等。基層工會經費開支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實行單獨分組,單獨列賬,不得虛列、冒領、騙領經費。
四、經費審批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實行上級工會領導下的民主管理,由上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部門應當對經費開支進行審核,并提交上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部門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告知基層工會組織和會員。
五、經費監督
貴州省各級工會組織應當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建立經費審查制度,加強對經費開支的審計和檢查,確保經費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六、其他事項
1.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細則由貴州省工會負責解釋。
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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