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服務,提高建德市人才隊伍建設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模范人物保護法》和《浙江省英雄模范人物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建德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通知。
一、認定對象
本通知所稱高層次人才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人員;
(二)浙江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人員;
(三)建德市高層次人才;
(四)建德市重點人才;
(五)其他符合建德市實際需要的高層次人才。
二、認定標準
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按照“突出特殊性、體現代表性、保障特殊性、提高普遍性”的原則,分為以下幾類:
(一)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人員: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博士學位;
2.在您省(市、區)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您省(市、區)重點人才;
4.您省(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
5.其他符合您省(市、區)高層次人才需求的人員。
(二)浙江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入選人員: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博士學位;
2.在您省(市、區)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您省(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
4.其他符合您省(市、區)高層次人才需求的人員。
(三)建德市高層次人才: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博士學位;
2.在您市(縣、區)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您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
4.其他符合您市(縣、區)高層次人才需求的人員。
(四)建德市重點人才: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碩士學位;
2.在您市(縣、區)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您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
4.其他符合您市(縣、區)高層次人才需求的人員。
(五)其他符合建德市實際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學士學位;
2.在您市(縣、區)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3.您市(縣、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頂尖人才;
4.其他符合您市(縣、區)高層次人才需求的人員。
三、認定程序
1.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登錄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系統,提交符合認定標準的申請資料,包括個人簡歷、職業經歷、科研成果、社會貢獻等。申請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個人簡歷;
(2)職業經歷證明;
(3)科研成果證明;
(4)社會貢獻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2.審核: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后,由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審核時間為10個工作日。
3.認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機構發放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
四、認定時間
高層次人才認定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資料,逾期視為放棄申請資格。
2.申請人應仔細閱讀本通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認定標準,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認定申請。
3.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請資料,不得虛報、瞞報。
4.申請人應配合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機構的審核和調查工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適時調整認定標準和程序。
特此通知。
建德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管理機構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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