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梁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銅梁區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和《科技創新發展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銅梁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科研項目的類型和范圍
1.科研項目分為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科技創新項目、工程項目等類型。
2.科研項目應當符合銅梁區科技發展規劃,涉及科學、技術、經濟、社會等領域,具有實用性和創新性,能夠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二、科研項目的申報和評審
1.科研項目應當由項目申請人提出,經區科技發展中心、區科技局等部門審核,符合相關規定后進行申報。
2.項目申報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計劃書;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項目預算書;
(5)項目進度計劃表;
(6)其他相關材料。
3.項目評審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包括評審標準、評審程序、評審結果等。
4.項目評審結果由區科技發展中心、區科技局等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
三、科研項目的實施和跟蹤
1.科研項目實行項目管理,項目申請人應當指定一名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實施。
2.項目實行目標管理,項目經理應當制定項目計劃,明確項目目標、任務、時間、質量等指標,并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計劃實施。
3.項目實行風險管理,項目經理應當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明確項目風險的種類、風險程度、應對措施等,并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分析。
4.項目實行監督和評估,項目完成后,項目申請人應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項目質量。
四、科研項目的報酬和獎勵
1.科研項目實行報酬制度,項目申請人應當按照項目合同的約定向項目經理支付報酬。
2.科研項目實行獎勵制度,項目完成后,項目申請人應當對項目經理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五、其他事項
1.科研項目管理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2.項目申請人應當遵守項目管理的規定,按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按時實施項目,并定期進行項目進度和質量的監督和評估。
3.其他相關事項由區科技發展中心、區科技局等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解釋。
銅梁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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