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深圳高新區發展專項計劃科技企業培育項目申請指南》已發布,請按照指南要求自主申報,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所在園區,選擇對應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
二、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0日(截至18:00)?! ?/span>
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詳見指南)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在系統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三、申報單位按業務流程獲得本項目擬立項資助時,須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提交紙質材料的具體時間和方式我委將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深圳高新區發展專項計劃科技企業培育項目申請指南
2.科研誠信承諾書
3.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4.2022年度深圳高新區發展專項計劃科技企業培育項目申請(填報參考)
2022年度深圳高新區發展專項計劃科技企業培育項目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支持高新區營造優秀創新創業環境,對符合“20 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企業以及引進該類企業的相關單位予以相應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19〕28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五)《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計劃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2〕3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強度
受市科技研發資金和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詳見“七(一)受理機關”)相關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1.高成長企業支持
對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收不低于5%、營收增速不低于20%的科技企業,每年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 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2.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
對從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經事前備案,實繳注冊資本在1億-5億(含),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注冊資本在5億元-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注冊資本大于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3.招商機構支持
對于從深圳市外引進實繳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科技企業落戶深圳高新區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經事前備案,按每引入一家科技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每家單位每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區級財政需給予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0.5:1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方式
事后補助。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2年度市區財政預算安排。
四、申請條件
(一)高成長企業支持
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在深圳高新區,上年度研發投入占營收不低于5%、營收增速不低于20%,屬于“20 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且完成火炬統計等統計填報工作的納統企業,向注冊地或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二)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
上年度從深圳市外遷入或深圳市外企業投資設立并注冊或實際經營地在深圳高新區、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屬于“20 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完成或承諾完成火炬統計等統計填報工作的納統企業,向注冊地或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三)招商機構支持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單位或者是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機構,上年度引入“20 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且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的科技企業,向其引入企業注冊地或實際經營地所在園區管理機構進行申請。
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高成長企業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詳見“六、申請表格”)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兩個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等能夠體現營業增速和研發投入等相關信息的報告。第三方審計機構應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等要求。第三方審計機構資質如有調整的,按照調整后規定執行。
5.申請單位近兩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后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6.科研誠信承諾書。
(二)申請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實繳注冊資本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驗資報告)。
5.申請單位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后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6.科研誠信承諾書。
(三)申請招商機構支持應提交的材料
1.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填寫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無須驗原件)、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等。
4.引入企業落戶深圳的相關證明材料。
5.引入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相關證明材料(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驗資報告)。
6.與高新區園區管理機構簽訂的委托招商相關任務(協議)書。
7.引入深圳市外企業相關工作報告(包括與引入企業的溝通交流情況、重要時間節點、重要對接聯系情況等),并附相關佐證材料。
8.申請單位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納稅人自行登錄電子稅務局打印后蓋公司章)及納稅證明。
9.科研誠信承諾書。
申請單位(含高成長企業、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和招商機構)在網上填報時限內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在該申報系統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后提交審核。申請獲得立項后,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
科技創新局。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為: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 10日(截止至18:00)。
(三)業務咨詢電話:17841018652
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創新委和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相應資金資助項目,市科技創新委和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申請單位承諾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和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且不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退回市級財政資金的情形。
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核實后將不予資助,并將申請單位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項目一經立項,申請單位即對項目執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配合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部門、市審計部門以及深圳高新區各園區管理機構等對項目實施、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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