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集和項目集組件定期會產生狀態和績效報告。項目集狀態報告溝通的是特定領域的當前狀況,如進度、預算等。項目集績效報告包含狀態信息,通常還包括其他信息,如取得成就、組件完成和更多的通用信息。二者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有時經常互用。在本標準中,我們一般指的是項目集績效報告。
這些過程組不是線性排列,而是互有重疊的。在某個過程組內部或過程組之間會發生相互作用和影響。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過程組與項目集生命周期中各階段并不具有任何直接的聯系。實際上,在項目集生命周期的每個階段中每個過程組中的一個或多個過程通常會至少實施一次。以下是對這5個項目集管理過程組的簡要介紹。
項目集的啟動是完成項目組合中進行啟動的戰略計劃的結果,或者是對外部客戶合同投標的結果。在項目集啟動之前可能有大量的工作要完成,如概念的設計(產品或服務)、范圍框架、初始要求、時間表、可交付成果和可接受費用的指導原則。
基于特定的收益交付或其他衡量標準,啟動項目集可能需要將建議的項目和現有的項目整合到一個項目集里。項目集啟動也要求從干系人處獲得項目集概念的正式承認。這樣的承認說明了項目集作為達到要求的組合或戰略收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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