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強迫團隊成員同意任務期限,這是沒有必要的!每個項目管理者都知道,項目負責人不會喜歡工作計劃中提出的完成日期,而且項目管理者一定要做出適當的讓步,才有可能獲得項目負責人的批準。發生這種情況時,只需將項目負責人的要求,轉達給那些在提供較弱理由或拒絕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延長半場工作制模型允許的任務持續時間的團隊成員。
項目管理者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解釋你對任務的概念性理解,以及團隊成員告知的完成該任務所需的時間。項目負責人將使用其執行權為任務分配實際可行的工期。繼續審查這些任務,直到項目負責人對完成日期縮短的天數感到滿意,或者不存在任何持續時間無法辯護的任務為止。
老實說,我一般會從團隊成員粗暴地拒絕了給定的工期但卻沒有提供任何支撐性理由的任務開始,然后再審查那些愿意妥協接受折中任務周期的任務,最后再到沒有異議的任務!我就是一一個喜歡給項目負責人先苦后甜體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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