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三角早報1月9日訊(記者 解巖) 2018年12月14日,東營市人民政府第8-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東營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12月31日,以東政辦發〔2018〕40號文件印發。
為科學編制《計劃》,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指導性和針對性,2018年10月19日,東營市法制辦印發《關于報送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建議的通知》,向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征集立法項目建議,并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法制辦網站向社會公開征集立法項目建議。11月7日,市政府法制辦與市人大法工委進行溝通討論,結合2018年度立法工作進展情況,對五年立法規劃中部門立法項目和新征集的立法建議項目進行論證。11月9日、11月12日與市人大法工委兩次組織調研,到有立法意愿的5個部門單位了解立法準備情況,并研究討論項目建議。
根據立法工作實際,在認真分析東營市經濟社會管理工作需要的基礎上,確定《計劃》擬安排政府規章項目5件三類。第一類為年內完成項目1件,《東營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辦法》;第二類為條件成熟時爭取完成項目1件,《東營市供熱管理辦法》;第三類為調研、起草項目3件,分別是《東營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辦法》《東營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東營市河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此外,2019年需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分別是擬安排審議的法規項目2件,《東營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東營市城市供水條例》;條件成熟時適時安排審議的法規項目2件,《東營市旅游促進條例》《東營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2019年,東營市將繼續堅持開門立法、精準立法、依法立法,強化計劃執行,保證立法質量,確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務,為打造山東高質量發展的增長極,黃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設富有活力的現代化濕地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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