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廣大師生溫暖、安全、清潔過冬,增進民生福祉、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體現。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關于做好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對今冬我省中小學采暖工作進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以“辦好有溫度的教育”為重要抓手,切實做好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親自協調調度,分管同志要抓具體、抓細節,層層壓實責任,確保今冬明春全省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正常平穩有序。
認真組織排查,緊盯薄弱環節
各地要對符合冬季供暖條件地區的學校供暖時間安排、供暖設施配備與運行、供暖經費撥付和使用等情況全面排查,找準需重點加強的薄弱環節。重點檢查:學校取暖設施運轉、更新、維護情況,應對突發事件和極端惡劣天氣應急響應機制建立情況,資金撥付、安全責任制落實、取暖溫度達標等情況。
落實主體責任,保障清潔取暖
各地要落實保暖保供主體責任,優先保障學校用氣、用電、用煤足額穩定供應。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要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先立后破”,按確定的計劃有序實施清潔取暖改造;對短期確不具備清潔取暖設施和條件的中小學,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允許使用清潔燃煤方式取暖,并加強煤質監管。
強化經費保障,筑牢經費基礎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冀政發(2016)17 號)確定的生均標準、分擔比例,足額落實、及時撥付中小學公用經費;落實學校生均取暖經費 85 元,不足部分由市、縣(市、區)統籌解決。要對寄宿制學校按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標準增加公用經
費,對不足 100 人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按 100 人核定公用經費,滿足學校取暖需要。
建全工作機制,加強輿情監測
各地要建立中小學供暖工作自查抽查和輿情監測機制,對供暖溫度不達標、設施配備不到位、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要及時發現解決。要高度重視群眾信訪和互聯網輿情反映的個案問題,建立快速響應核實機制,穩妥應對處理相關問題。
加強安全教育,確保取暖安全
各地各中小學校要健全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長、后勤、教師、宿管員等相關人員職責,嚴防責任事故發生。要加強師生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教育課、專題教育、應急疏散演練等多種形式,提高師生防火、防觸電、防煤氣和煙炭中毒等技能,確保師生冬季取暖安全。
為全面掌握各地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進展情況,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于 11 月12 日前,將中小學冬季取暖準備、問題排查整改等情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送省教育廳。對工作不認真、措施不得力、敷衍應付,造成學校無法正常取暖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各地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省教育廳將適時開展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調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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