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趙紫萱
近日,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為最大限度保證公益慈善組織“9·5”瀘定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使用效益和公開透明度,發揮政府專項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民政廳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做好公益慈善組織“9·5”瀘定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工作。
要依法開展募捐。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可以面向公眾開展募捐;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無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可以面向發起人、會員或理事會成員進行定向募捐。
要規范接收管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法規政策,做到接收救災款物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向抗震救災指揮部指定渠道捐贈的物資和資金,要根據捐贈人指定方向、用途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要求接收管理。要強化統籌安排。
公益慈善組織要及時、有序安排捐贈資金和物資,絕不允許遲緩拖延,不得虛報、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受贈款物。對于非定向捐贈資金,要按照抗震救災指揮部要求和災后重建規劃,圍繞應急救災、傷殘救治、困難幫扶、設施重建、產業恢復等方面,合理設計慈善援建項目,促進救災捐贈與災區需求精準高效對接,科學推進項目實施,提升慈善資金項目績效。要推進信息公開,將慈善捐贈款物接收單位的名稱、接收款物的金額數量等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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