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優酷“1元會員”退費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在優酷視頻首頁彈出的“首月1元”彈窗廣告上,有一行小字說明“首月1元/月,后11個月12元/月”,直到點開充值詳情頁面后,才能看到“開通未達12個月,按25元/月繳補差價”的字樣。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互聯網的套路見多了,本以為足夠謹慎,就不會上當,但會員刺客屬實讓人防不勝防。
移動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進步,付費類APP迅速增加,數字時代的會員經濟蓬勃發展。不過,在留住消費者方面,一些APP不是靠提升服務水平增強消費黏性,而是設下“連環計”故意用自動續費 套路消費者,不僅吃相難看,也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治社會正當時,所有運營商都應該清楚一點,“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續費”是違法行為。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蔽覈?span id="lftbtjp5bp" class="candidate-entity-word" data-gid="155506361">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18條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續費等日期前5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
法律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有力武器,法律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而“自動續費卻不告知”的行為,顯然是運營商在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字當頭,“罰”字應當緊隨其后,APP自動續費的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上熱搜了,而昔日的警告對運營商而言只是小懲小戒,與其背后巨大的經濟利益相比微不足道。
于是,有人管,無人罰,即使罰了,也不痛不癢,利益驅動下,所有運營商都想、也都敢冒這個“險”。
不少消費者明知被侵犯了權益,即使發現被自動續費了,想要維權,要額外支出異地訴訟產生的食宿費、差旅費等,這使維權變得艱難。
所以,在執法層面,要敢于動真碰硬,以儆效尤。
在互聯網中遨游,我們能做的自然是要保護好自己,也保護好自己的錢包。在“軟件監聽”事件中,網友學會了如何取消軟件監聽;在遇見電商售賣假貨時,大家學會了如何“避雷”;這下面對自動續費,又要學會仔細閱讀會員條文……但如果只教大眾如何“解決自己”,而非“解決問題”顯然不行,“藥到病根除”才是最終答案。
不能一味引導大眾默默忍受,讓消費者適應,而是在社會層面,形成“人人喊打”的高壓態勢。各級消協組織不妨積極運用公益訴訟武器,敦促APP運營者合規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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