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政治、抓黨建和強業務必須融為一體,相得益彰。今年以來,平利縣人民檢察院不斷深化“主體責任具體化、組織生活規范化、活動陣地標準化、黨建業務一體化、隊伍建設專業化”的“五化”黨建模式,并將“黨建與業務一體化”作為重中之重,出臺《黨建指導員工作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創新構建黨建指導員工作機制,找準黨建業務融合結合點、切入點,打造黨建業務一體化新平臺、新紐帶。
《制度》明確每個部室配備一名黨建指導員,由黨組成員或支委委員擔任。《制度》規定黨建指導員主要承擔7項工作職責,即:強化對檢察業務工作的政治督導,確保檢察工作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加強部室黨員政治理論教育,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引導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強化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帶頭踐行《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培育良好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和家風;落實黨建工作任務,推動“三會一課”制度在各部室的落實落地,按照有關規定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協助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培訓、服務工作,對黨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夯實黨建工作基礎;定期組織引導黨員學習掌握檢察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幫助黨員提高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增強工作本領;支持院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按照章程開展工作,支持院內開展的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形成黨建工作合力;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黨建工作任務。
《制度》要求黨建指導員帶頭辦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及重要工作事項,帶頭落實專項工作任務,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制度》明確將黨建指導員工作成效納入檢察人員考核范疇,用各部室“三有”爭創實績實效、檢察工作的爭先進位來檢驗黨建指導員的履職效果,確保該制度發揮好解難題、管根本、謀長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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