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5月24日電(通訊員王菁)近期,隨著扶貧開發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山東省高青縣扶貧辦制定出臺了《高青脫貧攻堅考核細則》、《高青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高青縣扶貧項目組織實施程序》等制度文件,在項目實施中推行“四項制度”,規范運作、有序推進,嚴格規范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確保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效益最優化。
實行項目聯合審批制度。成立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審批專家組,進一步暢通項目立項審批、監督管理、組織驗收、審核備案等手續辦理綠色通道,實現由串聯審批向并聯審批轉變,壓縮工作時限,提高工作效率。
實行第三方機構評估制度。圍繞扶貧資金改革創新要求,高青縣扶貧辦通過聘請具有獨立性和專業性的第三方機構對扶貧資金項目開展評估、監督、服務,對近三年來扶貧資金項目使用情況進行逐一摸底排查,了解各項目進度、資金使用、賬目規范、項目收益等情況,第一時間將意見和限時整改要求反饋給各鎮(街道),由各鎮(街道)根據反饋結果立整立改,確保了扶貧項目規范有序進行。
實行“三專”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的要求,執行專人、專帳、專戶的“三專”資金管理制度,實行封閉運行,資金撥付實行會簽制度。由縣財政局聘請專業機構對資金的使用實行全過程監督。
實行績效考評檢查制度。項目竣工后,在鎮辦自檢自查的基礎上,由縣扶貧辦牽頭,第三方專業機構、財政、審計等組成驗收組對工程質量、資金管理使用、群眾參與、項目效益情況等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和量化考核,對資金安全保障措施不扎實、收益不穩定的項目及時調整變更,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和貧困群眾收益穩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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