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春盡安
編輯|文知遠
隨著全球經濟逐漸邁入以創新為驅動力的新經濟時代,創新能力逐漸成為影響區域乃至國家經濟運行水平的關鍵因素。
作為科技創新源頭的R&D活動,則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創新能力的重要標準。
一、概況
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研發投入對區域創新能力提升的推動作用,持續加大R&D經費投入,二〇一八年全國R&D經費投入19677.93億元,約是二十年前的40倍。
研發投入強度為2.14%,比二十年前提高了1.49個百分點,而專利產出總量達到了一九九八年的38倍。
這一組數據的變化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研發投入的增加對我國區域創新能力提升的促進作用在不斷增強。
綜合分析導致這一結果的原因發現,當前我國創新資源分配效率不高,特別是創新主體R&D投入結構性差異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相匹配。
二〇一八年,作為高經濟水平發展、創新瓶頸期的東部地區,其創新主體(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創新投入結構比為66:13:7,仍以企業作為主導投入方向,對科研院所和高校投入力度較少。
而較大的投入結構差異使得該地區產學研合作系統并不穩定,對緩解當前創新產出邊際遞減趨勢的作用不大。
而對于經濟發展水平低、處于創新加速期的西部地區來說,創新主體的研發投入比例為55:24:9,此時往往更需要研發周期短、創新成果轉化效率快的企業來做創新排頭兵。
但現實情況是,該地區企業的研發投入比例卻遠不及東部地區。
由不同地區研發投入差異性分析可知,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匹配的研發投入將不利于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甚至還將延緩整個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進程。
因此,如何科學合理地基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對創新主體投入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對促進區域創新水平提升、改善社會發展進程具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結論以創新主題投
入結構性差異角度出發,利用一九九八-二〇一八年我國30個省份的面板數據,使用固定效應和門檻回歸模型分別對不同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進行了分析。
(1)通過對全國和各區域的面板數據進行固定效應分析時發現,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性差異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存在明顯的非線性特征,且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聯系密切。
就全國而言,企業的R&D投入結構與區域創新能力間存在著正向相關關系,而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結構卻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負向抑制效應。
而對于各區域來說,不同地區三大創新主體的R&D投入比重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情況存在較大差異。
對于西部經濟不發達區域,三大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均具有正向促進作用。
對于經濟較發達的東、中部地區,除企業的R&D投入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均對該地區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負向影響。
同時,西部地區企業R&D投入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效果要明顯優于東、中部地區。
(2)創新主體投入結構性差異與區域創新能力間存在著以經濟發展水平為門檻變量的門檻效應。
其中,企業的R&D投入比重與區域創新能力間存在著單門檻效應,其門檻值為10.3695;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與區域創新能力間均存在著雙門檻效應。
其中,科研院所的門檻值分別為9.2747和10.1473,高校的門檻值分別為10.1473和11.2120。
(3)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均表現為明顯的倒U型變化趨勢,且存在著最優經濟發展水平區間,其中企業為[0,10.3695],而科研院所和高校則為[0,10.1473]。
當經濟發展水平低于10.1473時,三大創新主體均表現為正向促進作用,其中,企業的促進效果明顯強于科研院所和高校。
而當經濟發展水平介于[10.1473,10.3695]時,除企業的R&D投入對重對區域創新能力表現為正向促進作用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均與區域創新能力間表現為負向相關關系。
當經濟發展水平高于10.3695時,三大創新主體研發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均表現為負向效應,其中,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發投入比重對區域創新能力的負向影響明顯強于企業的研發投入。
三、政策建議
從整體的角度出發來考察不同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影響差異,不僅有利于豐富相關的研究內容,還為進一步探討如何提升區域創新水平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又由于R&D活動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源頭,合理進行資源配置,將有利于激發資源的全要素生產率,提升該地區的創新水平。
因此,基于上述研究結論,得到以下研究啟示,以便為各區域政府制定出更合理的中長期發展戰略和R&D經費配置使用規劃提供決策參考。
(1)當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低于10.1473時,三大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均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起著正向促進作用。
因此,當某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處于這一階段時,當地政府首先應重視R&D投入對區域創新能力提升所帶來的促進作用,從整體上應逐步加大對三大類創新主體的R&D投入。
通過門檻回歸結果可以發現,在這一經濟發展階段,企業對區域創新能力的促進作用一直位于1%的顯著水平,而科研院所的促進效果則有一個減弱趨勢。
從最初的1%顯著水平變為后期的不顯著,后期階段還出現低于高校的促進效果的趨勢。
因此,當經濟發展水平處于這一階段時,政府在進行R&D投入結構分配時,首先需確保企業創新的主導地位,加大對其R&D投入力度,提升該類創新主體的R&D投入比重,以盡可能地滿足企業研發投入需求。
其次,對科研院所和高校來說,在經濟發展水平低于9.2747時,政府創新投入的主體除企業外,還應關注對科研機構的R&D投入。
此舉旨在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對企業創新主體的科技服務支撐能力和創新集聚效應。
第三,當經濟發展水平位于[9.2747,10.1473]區間時,則需要將R&D投入的側重方向從科研機構轉向高等院所,旨在充分挖掘高校基礎創新能力的同時,促進其知識傳播和技術輻射效應的正向溢出。
(2)當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介于10.1473和10.3695之間時,此時企業R&D投入比重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促進作用,而科研院所和高校的R&D投入比重卻對其具有負向影響。
因此,當某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處于該階段時,當地政府除了要繼續增強整體的R&D投入力度外,還需切實結合三大類創新主體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影響的趨勢變化,對創新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形成以企業為主導、科研院所和高校為引擎的創新組織模式。
具體而言,應根據區域產業經濟發展所需以及三類創新主體的實際產出效應,對R&D投入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對于企業來說,應繼續加強其經費投入力度,提高R&D投入比重,以此更好地激發企業投入創新的積極性和挖掘其創新潛力,帶動創新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的同時,提升區域創新水平;
而對于科研院所和高校來說,盡管在這一階段兩者對區域創新能力的促進作用不強,甚至還起著一定的抑制作用。
但為了提升基礎研究與先進技術的耦合協調程度,在進行研發資源結構分配時,還應適當加強對二者的R&D投入力度,以保障基礎創新研究的經費投入需要。
(3)當區域經濟發展水平高于10.3695時,此時三類創新主體的R&D投入結構對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均產生了負向影響。
而導致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當某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處于這一階段時,其區域內產業發展的集群效應已經顯現,各創新主體的研發能力和創新水平均已達到了一定的高度。
創新本身處于一個高發展瓶頸期,這使得各創新主體R&D投入對區域創新產出的促進效果有所減弱。
此時,當地政府不應急于引導創新主體再繼續加大投入,而應在保持現有R&D投入力度的前提下,著力從協同發展視角出發,制定完善推動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推動各類創新主體開展跨區域、跨領域、跨學科的產學研深入合作,實現三大類創新主體的創新資源共建共享。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