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7日電 證監會網站7日公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證監會介紹,現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儲、使用、投向變更、管理監督等方面,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本次修訂對募集資金使用、現金管理要求等內容進行完善,形成《2號指引》。
主要修訂內容方面,一是新增部分規則內容。引入科創板募集資金使用要求,在第七條中新增“科創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并應當投資于科技創新領域”。
二是修改部分規則內容。為保障募集資金安全,本次修訂繼續強調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保本要求,并通過列舉方式進行示例,便于市場主體適用,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內容修改為“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產品”。
三是調整個別文字表述。對照新《證券法》,將“募集說明書”的表述改為“公開發行募集文件”。
來源:中國證監會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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