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走過場、違章違規作業、防護工作不到位,在發生事故后不嚴格執行停工整改監管指令,造成了惡劣的影響。11月8日,貴陽市安委辦會同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南湖里·近水樓臺項目”3家相關參建單位(黑龍江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總包單位)、浙江天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單位)、貴州麗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約談。
據悉,今年10月23日,貴陽市“白云區南湖里·近水樓臺項目”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發生后,項目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拒不執行停工整改監管指令,仍然繼續作業。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根據《貴州省安全生產約談制度》,由貴陽市安委辦牽頭,會同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南湖里·近水樓臺項目”相關參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約談。
約談中,貴陽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事故暴露出相關參建單位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培訓走過場、違章違規作業、監管部門下達停產監管指令后仍繼續組織作業等問題。
貴陽市安委辦同時提出要求,“南湖里·近水樓臺項目”必須立即全面停工,切實吸取事故教訓,認真進行反省,堅決落實停產整頓要求,待整改完畢后報相關單位進行審核后才能復工。
約談會上,貴陽市安委辦再次向事故發生單位、違法違規企業明確傳達信號,要求必須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推動貴陽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維護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全市社會穩定。
來源:貴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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