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施工進度計劃是表示各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項工程)的施工順序、開始和結束時間以及相互銜接關系的計劃。它既是承包單位進行現場施工管理的核心指導文件,也是監理工程師實施進度控制的依據。施工進度計劃通常是按工程對象編制的。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
施工總進度計劃一般是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它是用來確定建設工程項目中所包含的各單位工程的施工順序、施工時間及相互銜接關系的計劃。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步驟和方法
(一)計算工程量(二)確定各單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各單位工程的施工期限應根據合同工期確定,同時還要考慮建筑類型、結構特征、施工方法、施工管理水平、施工機械化程度及施工現場條件等因素。如果在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時沒有合同工期,則應保證計劃工期不超過工期定額。(三)確定各單位工程的開竣工時間和相互搭接關系(四)編制初步施工總進度計劃(五)編制正式施工總進度計劃正式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確定后,應據以編制勞動力、材料、大型施工機械等資源的需用量計劃,以便組織供應,保證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是在既定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根據規定的工期和各種資源供應條件,對單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順序、施工起止時間及銜接關系進行合理安排的計劃。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方法
1. 劃分工作項目凡是與工程對象施工直接有關的內容均應列入計劃,而不屬于直接施工的輔助性項目和服務性項目則不必列入。例如在多層混合結構住宅建筑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中,應將主體工程中的搭腳手架,砌磚墻,現澆圈梁、大梁及板混凝土等施工過程列入。而完成主體工程中所需的材料運輸、砂漿及混凝土的攪拌及運輸等項目,既不是在建筑物上直接完成,也不占用工期,則不必列入計劃之中。2. 確定施工順序3. 計算工程量當編制施工進度計劃時已有預算文件,且工作項目的劃分與施工進度計劃一致時,可以直接套用施工預算的工程量,不必重新計算。若某些項目有出入,但出入不大時,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某些必要的調整。計算工程量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工程量的計算單位應與現行定額手冊中所規定的計量單位相一致,以便計算勞動力、材料和機械數量時直接套用定額,而不必進行換算。(2)要結合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要求計算工程量。(3)應結合施工組織的要求,按已劃分的施工段分層分段進行計算。4. 計算勞動量和機械臺班數5. 確定工作項目的持續時間【17S】
在安排每班工人數和機械臺數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問題:(1)要保證各個工作項目上工人班組中每一個工人擁有足夠的工作面(不能少于最小工作面),以發揮高效率并保證施工安全。(2)要使各個工作項目上的工人數量不低于正常施工時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不能小于最小勞動組合),以達到最高的勞動生產率。由此可見,最小工作面限定了每班安排人數的上限,而最小勞動組合限定了每班安排人數的下限。對于施工機械臺數的確定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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