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線上加班工時補償 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線上加班算加班?)
據統計,50歲以上農民工人數已超8000萬。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做好大齡農民工就業扶持。如何將這一要求落到實處?此外,下班后仍要手機不離手,頻頻回微信工作群消息,如何消除打工人“為群所困”“休而不息”的煩惱?繼去年全國兩會呼吁打破“35歲職場門檻”后,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今年繼續聚焦職場人,關注大齡農民工再就業問題,以及呼吁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
關注大齡農民工再就業
開創“零工服務平臺” 提供就業對接服務
根據國家統計局界定,50歲以上農民工為大齡農民工。《2022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我國農民工總量2.95億人,平均年齡42.3歲,其中50歲以上農民工占比29.2%,人數已超8000萬,按現有人口結構的發展趨勢估計,大齡農民工的規模將持續擴大。
大齡農民工繼續就業受到限制
呂國泉在提交的提案中寫到,當前第一代農民工已步入大齡,作為勞動力市場重要組成部分,多數仍然需要留在城市繼續務工。但隨著年齡增長、勞動能力衰退,逐漸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相對弱勢群體,繼續就業面臨不少門檻和問題。
一個突出的問題是文化受限。前述報告顯示,68.6%的農民工只有小學或初中文化程度,其中絕大部分是大齡農民工。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接受培訓機會少,大齡農民工難以適應當前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繼續就業受到限制甚至歧視。
此外受技術影響,大齡農民工打零工者居多,工作不穩定性突出。社科院制造業企業員工匹配調查顯示,數字AI技術的應用致使一線生產工人需求量下降19.6%,新生代農民工多集中在服務業,有關數據顯示,有超50%農民從事第三產業,而大齡農民再就業受年齡和技術等限制被擠兌在零工市場。
還有一個嚴峻的現實是,大齡農民工正面臨著身體狀況、勞動能力下降的問題,并且長期缺乏保障。呂國泉表示,大齡農民工大多在建筑業等高強度低技能崗位,容易受到工傷和職業病的威脅。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成本和規避風險,不為其辦理工傷保險和職業健康保險等,使他們的權益維護常處于真空狀態。
建議構建大齡農民工“鏈式服務”
如何破解大齡農民工再就業難題?呂國泉建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圍繞維護大齡農民工就業權利和安全保障制定有關政策,不以年齡“一刀切”,讓身體條件允許的大齡農民工在保證安全生產前提下實現充分就業。根據健康情況、工作年限和經驗技術等情況,對大齡農民工群體進行精準分類,做好農民工群體人力資源開發和補充。支持企業在條件允許范圍內,對一些建筑業等“用工難”崗位特別是熟練工種崗位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在公共就業服務保障上,呂國泉提出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和工會等構建大齡農民工“鏈式服務”,將“單點式”的就業登記、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銜接起來,提高就業服務的精準性、實效性。
針對當前制造業重點領域、現代服務業和鄉村振興急需的技能人才,為需要“轉崗”或“轉場”的大齡農民工提供安全保障和數字技能等再就業培訓。推進勞務輸入地與輸出地聯動對接,延長農民工跨區域培訓就業服務鏈條。
建議將部分大齡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障
聚焦大齡農民工零工市場建設,呂國泉建議加強對零工市場的建設管理,利用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收集大齡農民工在零工市場的就業需求情況。在大齡農民工集中的家政服務、搬家貨運等臨時性、季節性用工需求大的行業開創“零工服務平臺”,及時提供就業對接服務。并且,在媒體平臺上精準推廣這一平臺,發動企業入駐,實時發布崗位、薪資等用工需求。
為更好地保障大齡農民工權益,呂國泉還建議“擴容”工傷保險繳納將大齡農民工納入保障范圍。國家層面要將大齡農民工納入權益保護視野,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對現行法律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出臺相應實施細則,或作出可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釋,將超過法定就業年齡的大齡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障范疇。為大齡農民工群體制定詳細的稅率、繳納主體、罰則等法律條款,全力打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堵點、難點。
關注職場人的“隱形加班”
建議離線休息權入法 酌情認定加班費
不久前,一則熱搜引起呂國泉的關注。四川一名店鋪設計師稱,從業兩年多累積了600多個工作群,每天“24小時待命”“為群所困”,不敢關手機,離職后花3個半小時退群……結合此前“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的新聞,呂國泉表示,這些案例均折射出了許多勞動者對休息權的渴求與無奈
信息技術模糊工作與生活“邊界”
他在提交的提案中提到,一些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進工作群,下班時間依然可以通過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勞動者“休而不息”“人在曹營心在漢”,休息權、隱私權得不到保障。還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24小時在線,有的勞動者下班后因未及時回復信息,或沒有打卡、線上開會、點贊轉發等遭到批評、罰款甚至被開除。
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數字信息技術正在模糊工作與生活的“邊界”,“隱形加班”日趨常態化。根據前程無憂發布的《職場人加班現狀調查報告2022》,84.7%職場人在下班后仍會關注工作相關信息,40.5%職場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補償。
職場人為“群”所困,怎么破?呂國泉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在勞動法立法層面引入離線休息權——即在法定或約定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者享有拒絕通過數字工具進行工作聯絡或處理工作事宜的權利。
雖然國家層面還未確立保護離線休息權的法律規定,但面對“下班后回復工作微信,算不算加班”的爭議,已有相關司法實踐。在一些個案中,法院給出了肯定的答案:明確將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實質性勞動認定為加班。
南都記者注意到,近期北京高院發布的法院工作報告中披露了一起案例,原告李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產品運營,經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微信、釘釘與客戶溝通,為此主張公司應該支付加班費。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支持了李某的訴求,判定公司應支付3萬元加班費。
建議企業明確線上加班補償標準
現階段在立法之外,還可以怎么保障勞動者的離線休息權?呂國泉建議修訂標準工時,對線上加班和工時補償作出明確界定。他同時提出了一系列舉措:加大數字經濟背景下工資、工時、休息、休假等方面勞動基準制度研究規范,將工時基準保障納入勞動保障機制。厘定線上線下工作時間邊界,針對依托網絡工作時間不固定、工作強度大的崗位作出工作時限的制度性安排。將當前以工資為重點的集體協商拓展為包括工時等勞動基準在內的綜合性集體協商機制,綜合考慮線上加班頻率、時長、工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酌情認定加班費。指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列入界定、補償離線休息權的條款,約定線上加班補償標準。
同時,呂國泉認為有必要強化執法保障。對用人單位隱形加班行為,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健全維權機制,讓勞動者在面對不合理無償加班時有維權渠道。紀檢監察等部門監督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防止工作群組強制使用、過度留痕、濫用排名等“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現象,為基層干部和一線勞動者松綁減負。
采寫:南都記者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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