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科技廳出臺了《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管理細則(試行)》(粵科規范字〔2018〕2號,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將于2018年6月1日開始試行。
小科發現親們對科技計劃項目真的十分關心,小科每天都能收到親們項目申報、申報結果等的咨詢,但是卻發現從來沒有親問問關于簽訂省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的咨詢。
雖然今年的科技計劃項目指南還沒有下達,但簽合同這事親們總免不了。本文親們看后可以先收藏了,等項目到手了別忘了翻出來對照喲。
要是親拿到項目不重視簽合同,到手的項目隨時都會飛了!
不要緊張,跟小科來看看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合同書怎么簽訂、執行和管理吧!明確并做好這些需要注意注意的地方,項目就能順利進行了。
一、簽合同,先要了解……
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獲得正式立項資助后,需要由省科技廳作為當事方參與項目合同書簽訂的,應按本細則規定簽訂、執行和管理合同書;
委托下放(縱向協同管理)類項目,由各級科技主管部門參照該細則組織實施。
今年開始,有一部分項目實施”大專項 任務清單”管理,省財政資金有的切塊到地市,有的切塊給省直單位,由后者自行組織落實到具體項目。
(一)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和主管部門
項目承擔單位
是指以其名義獨立申報或牽頭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并作為項目計劃和財政資金下達對象,以及項目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的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在廣東省境內注冊(國際合作項目、粵港澳大灣區項目、重大引進項目等可不受該原則限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以及牽頭組織項目實施的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等。
曾經項目承擔單位可以是某某高校的某某學院,但是現在要注意了?。?!公辦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副廳局級以上單位)不要再授權其二級部門(學院等)作為項目承擔單位,《細則》已經沒有這個內容了!親們要留意了?。?!
項目參與單位
是指與項目承擔單位通過協議合作的方式聯合申報和實施科技計劃項目,并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的單位。
項目主管部門
是指具有科技計劃項目推薦權的省直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二)合同書的內容
合同書的內容基本上都大同小異,但是《細則》新增了一些小細節:
親們在合同書中需要包括“項目的實施內容、任務、目標、經費下達計劃及項目經費預算、技術和經濟指標、項目完成后提供的成果及形式、項目成果轉化預期等” 。
省里十分重視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因此,親們要注意《細則》提到了要在合同書上明確“項目成果轉化預期”!
曾經咱們簽項目合同中未必需要列明這個指標,但是現在就一定要寫清楚咯~!這樣才是一份合格的合同書哦~
二、簽合同,過程要清楚……
(一)合同書簽訂的流程
一般情況下,合同書由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以下簡稱“陽光政務平臺”)根據申報書相關內容直接生成,由項目承擔單位通過系統下載打印,經合同書當事方逐級簽字蓋章后即為生效。
親們申報成功后,記得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密切留意項目進度!這個過程小科就不贅述了,親們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時間節點:
項目承擔單位通過系統打印紙質合同書,經項目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簽字,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及推薦部門蓋章后,在1個月內提交省科技廳綜合服務窗口。
逾期提交合同書的,應同時提交逾期說明材料。
項目承擔單位無正當理由逾期超過1年未提交合同書及任何相關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該項目,省科技廳可按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終止程序。
親們辛辛苦苦申報成功了項目,不要因為粗心大意錯過時間交紙質合同書而導致到手的項目飛走了哦~
(二)合同書電子版
部分項目在打印紙質版合同書之前,需要通過系統填寫和審核合同書電子版的,還是那句老話,親們記得留意陽光政務平臺的消息,因為省科技廳會給親們發填電子版合同書的通知滴!
1.電子版合同書的填報和審核流程中,親們也要注意以下時間節點: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1個月內,通過陽光政務平臺填報并提交合同書電子文檔,逾期提交合同書電子文檔的,應同時提交逾期說明材料,省科技廳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核流程。
項目承擔單位無正當理由逾期超過半年未提交合同書及任何相關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該項目,省科技廳可按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終止程序。
電子版合同書逾期半年不填報提交就視為放棄!有項目的真要時常登錄陽光政務平臺查看自己的項目進度~
2.電子版合同書的填寫要求,親們不要粗心大意,像項目起止時間,合同書與項目申報書的一致性,合作協議隨合同書提交,填寫不留空白等等,都要按要求填寫好,減少因填寫不規范來回審核耽誤項目進度哦~
三、簽合同,如果要變更……
項目執行過程中,有時不可避免會有些變動,這時候合同書的變更管理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咱們一起了解一下。
(一)合同書變更方式
項目執行過程中需要變更合同書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在原執行期終止日之前通過業務系統提交合同書變更申請。
曾經變更合同書需要提前3個月,現在《細則》把這個規定取消了,更加方便了親們的變更申請,更符合親們在項目執行時的實際安排~
另外,親們需要注意一個特好消息~現在合同書的變更次數已經沒有限制了!不再只限3次!而是親們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作出變更申請,不受次數限制。
(二)合同書變更和審核
1。項目起止時間變更
申請延期一般單次不超過1年,總計不超過2次,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舊的版本是由省科技廳審核,這里下放到主管部門。
2.項目經費變更
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及其它支出預算的調整,由項目承擔單位審核。
《細則》最大的亮點在這兒?。。∮H們要注意看好了!曾經這些都是由省科技廳審核的,現在直接下放到項目承擔單位,解決了以往科研人員普遍反映的“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的問題。
涉及到項目總預算的調整,由省科技廳審核;項目總預算經費可以調增,也可以調減,但其調減的幅度,一般不得大于原合同書規定總投入經費的20%。
涉及到勞務費、人員費、專家咨詢費、設備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的調整,由省科技廳審核;勞務費、人員費、專家咨詢費、設備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只能調減,不得調增。
根據親們項目執行的實際,項目經費不再只能調減,還能調增。當然親們必須要分清上述提到的經費調整幅度和部分經費只能調減的情況。
3.項目內容變更
包括研發內容、技術指標、經濟指標、成果指標及名稱變更等,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省科技廳審核。對于調整變化較大的情形,省科技廳可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或委托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變更的合理性和合規性進行咨詢論證。
4.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變更
項目承擔單位更名,參與單位更名、替換或增減,須經原項目承擔單位與原各參與單位協商一致后方可提出申請,并附相關書面補充協議。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的變更由省科技廳審核。
曾經項目參與單位更換或增減的數量不得多于1家,現在《細則》對項目承擔單位、參與單位變更不再作數量限制,親們只需要按項目執行的實際情況來定就好了。
5.項目負責人變更
因工作調動、出國(境)、死亡傷病及其他重大原因導致項目負責人無法履行工作職責時,項目承擔單位可提出變更項目負責人申請,新任負責人需具備與原負責人相當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資格,且在變更當年將此項目計入其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限額范疇。省科技廳監督審計部門對原負責人就變更原因進行科技信用等評價,發現有規避項目申報限項要求、經費使用違規違法等不良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項目負責人的變更由省科技廳審核。
變更成為項目負責人的親們必須要留意是否與您當年申報有沖突,畢竟變更成為項目負責人會計入當年的申報限額哦~
6.項目組成員變更
項目組成員的變更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
省里對變更數量沒有限制,具體由項目主管部門把握。這里原來也是由省科技廳審核,現在下放到項目主管部門了~
小科對《細則》的解讀就到這里啦,親們可以點擊“閱讀原文”查看政策原文。如果親們對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還有任何疑問,歡迎留言給小科哦~
制作:省科技監測中心 微信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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