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考中國政法大學 2024級公共管理碩士(MPA)!
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培養目標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該專業學位要求學生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掌握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學科為特色和優勢,兼有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的“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直屬于國家教育部,由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現有海淀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以我校優質的法學教育資源為依托,充分體現政治學、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優勢,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體系。在研究生培養方面,我們始終堅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訓,注重研究生在價值觀、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國際視野等方面的養成和培育。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經驗的人員(從畢業后到2024年入學之日,下同);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初試、復試考試科目
(一)初試科目、考試地點
1、初試科目:
(1)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
(2)204 英語(二)或202俄語、203日語、240德語、241法語、242西班牙語、243意大利語任選其一
2、考試地點:到本人網上報名時所選考點參加考試,詳細地址見報考點相關公告。
(二)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
1、復試科目:(1)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2)管理學原理
2、復試命題范圍:
(1)筆試:當代中國政府組織體系、中國現行公共政策
(2)口試:管理學綜合知識
三、招生計劃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8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18人
四、學制、學習方式、就業方式及學費
(一)學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準學制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準學制為3年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 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MPA學生入學后均需登陸校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進行自主選課。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學制內,學校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學制的,學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費用自理。學校不負責支付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類工資、補貼、醫療費用等費用,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醫療保險由學生自行解決。
(三)就業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選 “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僅限“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合同就業,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入學前應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可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后與用人單位經雙向選擇就業。
定向就業生應按定向合同就業,如遇特殊原因確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定向生履約管理的通知》(京教學【2017】4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名后不得更改,復試后按照報名信息錄取。
(四)學費: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5萬元/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萬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萬元。
五、報名流程
考生須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通知公告,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網上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普通招考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
(一)考點選擇
MPA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考生須按報考點要求辦理網上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網址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三)網上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須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獲得高職高專、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提供學歷證書;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提供學位證書)、網上報名編號、所選考點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過網上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部門公章)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資格審查與準考證發放
我校在報名、復試、錄取及入學等各階段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可在考試前規定的時間內(考前十天左右)登錄教育部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初試、復試、調劑復試)
我校初試和復試的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范圍。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
2、初試地點:詳見所選考點的通知公告。
3、考試大綱、命題范圍:
公共管理(MPA)專業初試科目均為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統一編制考試大綱、統一命題。
(二)復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全國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考生初試成績,制定并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復試分數線)。
我校采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將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能力和外國語聽說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前另行通知)。
(三)調劑復試
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及接收調劑政策后, 未能參加第一志愿學校(或專業) 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 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復試。
(四)考風考紀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 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 1 至 3 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 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 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等相關規定, 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 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 連續 3 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八、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 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教學[2003]3 號) 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九、錄取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者可獲得畢業證書,符合我校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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