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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58講(總第435講),說稅收,談風險,講政策。今天說說如何強化大企業集團稅法遵從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一、概述
(一)內容
當前試行的《大企業集團稅法遵從評價指標體系及計算規則》包括18個具體指標,涵蓋評價基準分(起始分)、企業遵從能力評價、企業遵從行為評價、外部信息、特殊事項等5個方面。
(二)能力
該體系主要評價企業集團稅法遵從的“三種能力”:一是企業集團整體納稅信用管理能力。二是企業集團稅務風險內部控制能力。三是企業集團稅務風險自我修復能力。
(三)不足
該體系存在如下不足:一是評價周期長。二是評價指標不夠全面。三是評價作用不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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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議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基礎,推進社會共治
1.制度。要保障稅收遵從評價在規范合法的制度下進行。加快修法修規進程,將實踐中行之有效、大企業滿意、社會各界認可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上升為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推動稅收遵從評價相關制度入法,打造公平競爭的法治化稅收遵從評價體系。
2.配合。建立以稅務機關主導大企業深度配合,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稅收遵從評價共治機制。同時加強同媒體宣傳部門合作,運用互聯網、多媒體等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稅收遵從評價科普宣傳活動,將稅收遵從的意識理念深入人心。
(二)以一體化設計為方向,推進對稱融合
1.擴圍。在現有評價指標數據基礎上繼續擴圍,增加與企業發展經營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指標。
2.新增。根據大企業更易發生資產重組、股權激勵、間接股權轉讓的特點,以稅源監控標準化的數據為來源,新增重大事項處理情況,對企業重大事項的事先報告情況及稅務處理進行評價。
3.修改。盡可能減少非量化評價指標,對能夠確定統一判定量化標準的指標進行修改,參照同行業平均數或中位數進行對比,設定具體量化值,例如對“集團沒有定期組織內部稅務培訓”中的“定期”設定具體期限,根據企業實際規模和經營模式,對比同行業平均值劃定具體頻次,做到在同行業內執行統一口徑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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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智能化生產為重點,推進以數治稅
1.整合共用。通過“稅企治”強化數據管理,在數據內容上實現納稅人端、稅務人端、第三方數據的整合,在數據應用上實現部門間數據的共享共用,在權限和安全管理上實現統一調度。
2.功能整合。積極推動稅務審計軟件和大企業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全部業務功能“漸進式”向金稅四期整合,實現金稅四期對大企業稅收遵從評價的全面支撐。
3.人工智能。利用“稅智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發揮大模型和海量數據的作用提升其樣本外預測能力,不斷迭代數據、優化模型,實現智能預測評價。
4.智能建群。通過“智能建群”等模塊應用實現智能復用、智能選人、智能賦權,打通區域、部門、層級間的業務壁壘,實現人力資源的最優化組合。
5.業務銜接。做好和新電子稅務局、“一體式”應用、稅企直連平臺等系統模塊中業務流的銜接,逐步實現大企業集團稅收遵從評價結果的自動化推送和自動化管理應用,形成稅收遵從評價成果稅企共享的格局。
(四)以常態化溝通為保障,推進合作遵從
1.全面管控。引導大企業將稅收風險防范納入整體內控管理之中,針對稅收遵從評價中存在問題較多的大企業,督促其將稅收風險管理獨立作為一項企業內控管理機制內容,制定完整的涉稅相關制度流程和操作程序,對涉稅流程進行跟蹤監督審計,動態預防風險產生。
2.事先評估。定期開展大企業稅收遵從事先評估,對區域內大企業發生企業重組、發行上市、分立合并、股權轉讓及股權激勵、關聯交易等特定復雜業務時,同步做好相關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大企業執行到位。
3.中介服務。加強對大企業購買第三方中介服務質量的監控,根據企業稅收遵從實際水平,提醒其優先選擇執業規范、業務水平較高的稅務、律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并定期進行稅收風險審核檢驗,持續優化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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