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日報-淄博新聞網】
日前,我市啟動2022年度黃河流域協同科技創新專項(科技對口支援與東西部協作)項目申報。此次支持方向為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創新成果轉化模式,支持我市優勢單位與西藏、新疆、青海、寧夏、內蒙古、甘肅相關單位聯合開展研發,同時支持山東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共同體以科技人才“組團式”形式幫扶甘肅對口地區,促進高質量科技成果在黃河流域轉移轉化,推動優勢互補、實現共贏。
申報條件和要求為:(一)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在山東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項目由山東省與相關省區至少各一家法人單位聯合承擔,雙方須簽訂相關合作協議。項目負責人為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二)同一單位、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申報1個項目,且在申報時無在研中央引導資金項目(含2021年11月在省科技廳網站上公示的2022年中央引導資金項目)。已申報2022年度中央引導資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根據《省科技計劃限項申報規定》,有2項以上(含2項)在研各類省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省級以上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企業牽頭的項目總投入中應有2倍以上于引導資金的自籌資金。優先支持自籌經費投入比例高的項目。(三)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具體實施周期在項目立項時明確。項目立項后實際資助額度低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申報單位自行籌集。(四)項目實施應有利于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助推產業轉型升級。項目績效目標應突出科技成果轉化數量、提供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培訓和指導農業科技服務等指標。(五)項目申報單位要認真落實《關于建立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的實施意見》(魯財資環〔2019〕11號)要求,確保申報企業符合財政資金支持范圍。(六)省科技廳干部職工參與申報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根據工作需要,申報指南內容在山東省科技云平臺發布。項目負責人用個人申報賬號登錄網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網上大廳—項目—山東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即可查看。此次項目負責人網上申報、提交時間與項目申報單位審核時間為6月9日9時至6月13日17時,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6月15日17時,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
(全媒體記者趙瑞雪)
編輯: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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