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林辦發〔2001〕5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農林)廳(局)、檔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檔案局,國家林業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加強林業重點工程檔案工作,國家林業局和國家檔案局共同制定了《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程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實現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充分發揮工程檔案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林業重點工程是指以營造森林,保護林草、野生動植物、濕地等資源,改善生態環境,優化生存空間,實現林業建設可持續發展為目的的工程。
林業重點工程檔案是指在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原始記錄。林業重點工程檔案屬國家所有,必須與其他門類的檔案統一保管,不可分割。
第三條 林業重點工程檔案工作是林業重點工程建設重要基礎工作的組成部份,應當將其納入工程管理的全過程,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確保工程檔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林業重點工程檔案工作依法接受國家和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五條 建立健全由國家林業局、工程所涉地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及工程項目單位(森工企業、林業局、林場等)所組成的工程檔案管理網絡。
第六條 國家林業局負責對林業重點工程檔案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確保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和有效利用。
第七條 工程所涉地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協同當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指導工程項目單位的工程檔案工作。
第八條 各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程檔案工作的領導,并保證開展工程檔案工作所需要的資金、設施和設備。各單位應建立項目檔案領導責任制,分管工程的負責人要同時對工程檔案工作負全責。
第九條 各項目單位要確定工程檔案歸口管理部門,并配備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檔案人員,負責工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及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十條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是工程建設的管理人員,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其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與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整理與歸檔
第十一條 各項目單位要將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納入工程管理程序,列入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范圍。
第十二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在編制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及實施方案時,應將工程檔案的建立與管理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規劃或方案中。
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要在工程竣工驗收前1個月完成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建設周期長的工程,可根據情況分階段歸檔。
第十四條 實行總承包的項目,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分包范圍內的檔案資料,在工程驗收前1個月交總包單位匯總、歸檔;由項目單位分別向幾個單位發包的項目,由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檔案資料,在工程驗收前1個月交項目單位匯總、歸檔,或由項目單位委托一個承包單位匯總、歸檔。
第十五條 各項目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對歸檔文件材料進行加工、整理。歸檔文件要字跡工整、圖樣清晰、簽字手續完備,圖片、照片等要配以文字說明。
第十六條 歸檔時,各項目單位要將歸檔材料相應的電子文件一并移交檔案部門,產生電子文件的軟硬件環境及參數須符合有關要求。
第十七條 工程技術人員要及時整理在工程實施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及時向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移交,辦理歸檔手續;工作調動前,須將個人保存的材料及時移交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第四章 工程檔案的驗收
第十八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檔案驗收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工程檔案的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在組織對林業重點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時應有檔案管理部門派員參加,確保工程與檔案同步驗收。
第二十條 對工程檔案的驗收,應由檔案驗收小組進行。檔案驗收小組應由項目所在地上一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組成。國家林業局可視工程情況,對工程檔案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第二十一條 在對有關工程進行檔案驗收時,檔案驗收小組應當依據驗收結果形成書面意見。檔案驗收意見應體現在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中。
第二十二條 有關部門進行工程質量評估時,對于檔案材料不能達到完整、準確、系統要求,或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歸檔任務的工程,不得評為優質工程,也不得申報有關獎項。
第五章 工程檔案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項目單位要依據工程特點建立健全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保管、利用、保密、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各項目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檔案保管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 各項目單位要采用先進技術和手段,逐步實現工程檔案的數字化及網絡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單位要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主動為工程建設及其他業務的開展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
第二十七條 工程所涉地區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做好林業重點工程檔案管理的登記工作,并及時將本地區各類型工程檔案管理的登記結果匯總后報送國家林業局備案。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八條 對于在工程檔案收集、整理、保管和開發利用等各項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林業主管部門應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檔案材料失真、損毀或丟失的,林業主管部門應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林業局、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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