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5日訊 據“福建自然資源”微信發布 近日,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基礎測繪項目及專項經費管理,確保基礎測繪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保障經濟建設、 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
該《規定》適用于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經費及績效評價等方面。《規定》所稱的基礎測繪項目,是指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實施的省級基礎測繪項目,主要包括:建立、維護和更新全省統一的大地控制網、高程控制 網和空間定位網;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全省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本行政區域1∶5000、1∶10000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實景三維模型;建立、維護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和地理信息 公共服務平臺;編制與更新全省綜合地圖集、普通地圖集、公益性地圖;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
《規定》明確,專項經費是指省財政安排的自然資源部門業務費中專用于基礎測繪項目任務的資金。基礎測繪項目原則上由省自然資源廳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確因技術、裝備等條件限制無法完成的基礎測繪項目,由省自然資源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的規定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省自然資源廳統一組織實施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省測繪地理信息發展中心配合做好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和實施等事務性工作;基礎測繪項目承擔單位負責基礎測繪項目具體實施,是專項經費使用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健全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明確內部責任和分工,合理安排、使用和管理專項經費。(來源:福建自然資源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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