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建建筑實務精講課程–38—1A424000 項目施工安全管理-5
九、塔吊安全控制要點
1、塔吊拆裝需配備人員
(1)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機械管理人員。
(2)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超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超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
2、無載荷作用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
3、安全保護裝置: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行程限位開關。
4、不得超荷載和起吊不明質量的物件。
5、突然停電時:
(1)控制器撥到零位;
(2)斷開電源開關;
(3)采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注:嚴禁 起吊重物后長時間懸掛空中。
6、遇有6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進行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作業。
7、在起吊荷載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下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mm,然后進行下列檢查:機械狀況、制動性能、物件綁扎情況等,確認安靜后方可繼續起吊。對有晃運的物件,必須全溜繩使之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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