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拿黨建經費彌補一下社區辦公經費的不足,現在想想,真是不應該……”在證據面前,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朝天宮街道絨莊新村社區黨委書記呂某某低下了頭。
今年5月,區委第四巡察組在巡察朝天宮街道絨莊新村社區時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社區黨建經費存在違規使用問題。巡察組立即展開調查核實。
為避免走漏風聲,區委第四巡察組、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二室和街道紀工委分別同時對社區黨委書記呂某某、社區黨委副書記兼主任靳某和社區出納孫某某進行談話。
“去年‘七一’黨建活動時,你們是不是給現場所有黨員都發了小禮品?”
“是的,那是為了調動大家參加活動的積極性。”呂某某辯解說。
“可根據我們的調查,整個活動只花了3000多元,你們為什么報銷了6000多元?另外,被表彰的黨員都反映說沒有拿過表彰獎金,那么這些錢又去哪兒了?”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和擺在面前的一張漏洞百出的黨建活動報銷單,呂某某低下頭,啞口無言。
原來,2017年6月,絨莊新村社區黨委像往年一樣,開始籌辦“七一”黨建活動,為了鼓勵更多黨員參與到活動中,社區黨委書記呂某某和社區黨委副書記、主任靳某商議,向每名參加活動的黨員發放小禮品。在社區黨委會上,呂某某還向各支部“吹風”,讓各個支部書記告訴本支部黨員“只要參加活動就有小禮品贈送”。
上級黨組織對社區黨建經費的使用項目和范圍有明確規定,要求必須用于黨員的教育培訓、表彰等方面,不允許利用黨建活動向黨員發放小禮品或紀念品,但呂某某和靳某依然違規操作。他們二人以獎勵優秀黨員和給優秀文藝節目發獎的名義,向街道申請了黨建經費預算。“在黨建活動中表彰先進和給參演節目發獎,不僅能提高基層黨員爭先競優的積極性,還能豐富基層黨員的文化生活。”在他們的解釋下,街道黨工委審批同意了這筆經費。
2017年6月底,在某小學禮堂,該社區舉辦了“七一”黨建活動,將近200名黨員和社區群眾參加。活動結束后,社區把購買的小禮品分發給了優秀黨員和當天參加活動的其他黨員,整個活動開銷共計3725.4元。
到了報銷時,呂某某和靳某考慮到社區工作經費有限,便動起了“歪心思”。他們編造了《表彰優秀黨員獎勵表》和《節目評選獎勵表》,不僅將發放小禮品的費用“借殼”報銷,還安排部分社工在表上偽造簽名,套取黨建活動經費。
最終,呂某某、靳某和孫某某被立案審查。參與辦理此案的秦淮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二室工作人員侯國松說:“黨建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更容不得‘動手腳’‘玩貓膩’。任何人都不能動黨建經費的‘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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