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規范工會活動,促進工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
該辦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共有10章68條,涵蓋了工會經費的來源、支出、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內容。
在經費來源方面,辦法規定工會經費來源于會員會費。會員會費的收取和使用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減免。
在經費支出方面,辦法明確了工會經費用于以下方面:
1. 組織會員參加工會活動;
2.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3. 為會員提供服務;
4. 開展工會工作。
在管理方面,辦法規定工會經費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虛報、冒領、私分、濫用。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向會員報告,接受會員監督。
在使用方面,辦法規定工會經費支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 用于工會組織的日常工作和活動;
2. 用于會員參加工會活動;
3. 用于工會工作所需的經費;
4. 用于與工會工作相關的其他支出。
此外,辦法還規定,工會經費使用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及時向會員公布經費使用情況和支出項目。
江西省工會經費管理辦法的制定,加強了工會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規范了工會活動,促進了工會工作。相信該辦法的實施,將會進一步促進江西省工會工作的開展,為會員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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