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為規范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和效率,保證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重慶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管理辦法。
一、項目申請
1.1 項目申請時間:每年1月至3月。
1.2 項目申請方式: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或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提交項目申請。
1.3 項目申請內容:申請人應提交項目的名稱、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申請人、導師、基金名稱、基金編號、基金來源、申請人聯系方式等信息。
二、項目評審
2.1 項目評審時間:每年4月至6月。
2.2 項目評審方式: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對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公布。
2.3 項目評審內容: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的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研究進度、論文發表情況等。
三、項目管理
3.1 項目管理時間:項目啟動后,每年9月至12月。
3.2 項目管理方式: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對項目進行規劃、組織、實施、控制、評價等管理,確保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3.3 項目管理內容:項目啟動前,項目申請人應明確項目目標、任務、進度、預算、風險等,項目啟動后,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對項目進行綜合規劃和管理。
四、研究成果
4.1 研究成果發表:項目完成后,項目申請人應在3年內將研究成果發表在國內外相關學術期刊上,并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4.2 研究成果獎勵:對完成項目并發表研究成果的申請人,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給予相應獎勵。
五、其他規定
5.1 申請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反科研項目管理規定。
5.2 申請人應保證科研項目的質量和效率,不得存在抄襲、剽竊、造假等行為。
5.3 申請人應積極與導師、同事、同行進行交流,促進科研項目的發展。
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重慶大學科研項目管理,提高科研項目質量和效率,保證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重慶大學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管理辦法。
第二條 項目申請、評審、項目管理、研究成果獎勵等應在重慶大學研究生院進行。
第二章 項目申請
第三條 項目申請時間:每年1月至3月。
第四條 項目申請方式: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或重慶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提交項目申請。
第五條 項目申請內容:申請人應提交項目的名稱、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申請人、導師、基金名稱、基金編號、基金來源、申請人聯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條 項目申請提交方式: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將項目申請提交到重慶大學研究生院。
第七條 項目申請評審方式: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對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公布。
第八條 項目申請評審內容: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的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研究進度、論文發表情況等。
第九條 項目申請評審時間:每年4月至6月。
第十條 項目申請評審結果:評審通過的項目申請人將成為本項目的申請人。
第十一條 項目申請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明確項目目標、任務、進度、預算、風險等,項目啟動后,重慶大學研究生院將對項目進行綜合規劃和管理。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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