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提高科研試制經費使用效率,根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國防科研試制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科研試制經費的效益,保障國防科研試制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國防科研試制費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條 職責分工
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負責國防科研試制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指導和監督科研試制單位的財務工作。科研試制單位負責科研試制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四條 經費預算
國防科研試制費實行預算管理,科研試制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和預算管理制度進行預算編制和執行。
第五條 經費使用
國防科研試制費應當用于支持國防科研試制工作,包括科研項目的論證、研發、實驗、測試、評審、驗收等各個環節。科研試制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制度和項目管理規定,合理分配和使用經費,確保科研試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財務監督
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國防科研試制費的財務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經費使用中的問題。科研試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七條 審計監督
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國防科研試制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經費使用中的問題。科研試制單位應當配合審計監督,及時做好經費使用的審計工作。
第八條 其他規定
本管理辦法中所涉及的其他規定,按照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九條 實施日期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防科研試制費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3年2月18日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