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檔案管理辦法
為加強科技項目檔案管理,規范科技項目管理,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科技項目檔案管理,保證科技項目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各種類型的科技項目,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農業科學、醫學研究等。
第三條 職責
科技項目管理單位是科技項目檔案管理的主體,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方案,明確檔案管理的內容、標準、程序和職責。
(二)建立科技項目檔案庫,收集、整理、管理科技項目檔案。
(三)對科技項目檔案進行審核、評審和評估,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四)提供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服務,為科技創新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科技項目進行監管和管理。
第四條 標準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一)科技項目檔案應當具有清晰的項目標識、時間標識和項目內容標識。
(二)科技項目檔案應當包括項目需求、研究計劃、實驗設計、數據采集、數據分析、論文寫作、成果展示等各個部分。
(三)科技項目檔案應當具有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科技項目檔案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第五條 程序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項目啟動時,項目單位應當建立科技項目檔案庫,制定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方案。
(二)項目單位應當對科技項目進行審核、評審和評估,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三)項目單位應當建立科技項目檔案,對項目檔案進行收集、整理、管理。
(四)項目單位應當對科技項目檔案進行審核、評審和評估,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五)項目單位應當提供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服務,為科技創新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條 職責
科技項目管理單位應當明確科技項目檔案管理的具體職責,并與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推進科技項目檔案管理工作的開展。
第七條 獎勵
對科技項目檔案管理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應當給予獎勵。
第八條 聯系我們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管理司負責本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 010-65511915
電子郵件: xuexi@sg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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