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經費管理辦法
為規范外事經費管理,保證外事經費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外事經費是指用于支持我國政府或組織對外事務活動的經費,包括外交活動、國際會議、國際展覽、國際援助等。
第二條 外事經費的使用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根據實際需求合理配置,保證外事經費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外事經費用于支持我國政府或組織的對外事務活動;
(三)注重風險管理,確保外事經費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遵循節約、高效、可持續的原則,提高外事經費使用的效益。
第三條 外事經費管理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一)外事經費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不得虛報、冒領、騙領或非法轉移。
(二)外事經費必須建立健全預算制度,明確預算范圍、預算金額、預算分配和預算執行等相關內容,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三)外事經費必須建立財務監督機制,明確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人員和機構,確保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外事經費必須接受政府或相關部門的監督和審計,確保經費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條 外事經費的管理應當由政府或相關部門負責,具體的實施機構和人員應當明確。
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獲取、騙取或侵占外事經費。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具體實施機構和人員由相關部門制定。
附件:外事經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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