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為規范廣西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制定了《廣西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6年12月14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第13次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辦法共7章42條,明確了工會經費的使用范圍、用途、審批程序、預算編制、經費支出、審計監督等內容,為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工會組織及其會員。
二、經費來源
工會經費來源于會員繳納會費、企業贊助、政府撥款、社會捐贈等。
三、經費用途
1. 用于工會組織從事的各項活動,包括基層工會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工會勞動保護、職工健康檢查、職工福利、工會經費開支等。
2. 用于工會組織舉辦的各項會議、展覽、比賽、演出等。
3. 用于工會組織為會員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會員培訓、會員健康檢查、會員福利等。
4. 用于工會組織維護會員權益的活動,包括勞動保護、職工福利等。
5. 用于工會組織舉辦的各項公益事業,包括幫助困難職工、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等。
四、經費審批程序
1. 工會經費支出由工會委員會負責審批,開支項目包括基層工會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工會勞動保護、職工健康檢查、職工福利、工會經費開支等。
2. 工會經費預算由工會委員會制定,經工會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報上級工會審批。
3. 工會經費支出審批程序包括:支出申請、預算審核、現場考察、費用報銷等。
五、經費開支范圍
1. 基層工會活動開支范圍包括:組織會員參加基層工會活動、組織會員參加工會勞動保護、組織會員參加職工健康檢查、組織會員參加職工福利、組織會員參加工會干部培訓等。
2.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會員繳納會費、企業贊助、政府撥款、社會捐贈、用于工會組織舉辦的各項會議、展覽、比賽、演出等。
3. 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幫助困難職工、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用于工會組織舉辦的各項公益事業等。
六、經費審計監督
1. 各級工會應當建立經費審計制度,對工會經費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2. 各級工會經費審計由上級工會組織進行,審計結果應當通知基層工會,并告知會員。
3. 工會經費審計監督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審計結果應當公開,并向會員公開。
七、附則
1. 本辦法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各級工會組織及其會員。
2. 自治區各級工會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各自適用的細則。
3.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廣西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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