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資金管理辦法
為加強福州市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福州市制定了資金管理辦法。本文將對該辦法進行詳細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福州市范圍內各項資金管理。
二、資金預算編制
1.預算編制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合理預算,注重效益,保證安全的原則。
2.預算種類:預算分為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兩種。
3.預算編制方式:實行分級管理,由福州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分別編制。
4.預算內容:包括支出項目、資金規模、單位名稱、資金來源、預算金額、預算時間等。
三、資金使用管理
1.資金用途:主要用于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行政管理、經濟建設等方面。
2.資金預算管理:對各項資金預算進行審核、審批,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資金調度管理:及時掌握各項資金支出情況,及時調整資金預算,確保資金及時、有效地用于各項支出。
4.資金監督管理:建立各項資金的監督機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的監督和管理,防止資金流失和浪費。
四、資金管理方法
1.資金來源: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政府資金、企業資金、個人資金等。
2.資金支出管理:實行分類管理,根據支出用途,分別采取不同的支出方式,如財政直接支付、預算外支出等。
3.資金預算管理:實行分級管理,由福州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分別編制。
4.資金調度管理:及時掌握各項資金支出情況,及時調整資金預算,確保資金及時、有效地用于各項支出。
5.資金監督管理:建立各項資金的監督機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的監督和管理,防止資金流失和浪費。
福州市資金管理辦法的制定,旨在加強福州市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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