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企業集團越來越重視資金集中管理,那么,資金集中管理應當如何做呢?效果到底如何呢?
在集團資金管理系統成立后,集團公司可以對各子公司資金進行集中管理,目前各子公司資金主要存放在幾大銀行,使集團資金高度集中,
1、將各公司零星、閑置的資金集中集中起來,由集團公司統一調配使用,可以減少集團各成員向銀行貸款的金額。如:截止到7月31日,集團資金共計4.2億元,短期借款5000萬元,長期借款4.75億元,如果將資金統一集中在一家銀行,我們可以大大增強與銀行談判的籌碼,增加信用額度,同時可以要求其適當提高活期存款的利率,
2、通過“協定存款”方式增加資金收益。如各公司銀行存款的活期存款利率為0.40%,由于選擇合作銀行進行資金的高度集中,可以與銀行簽訂存款協議,設置賬戶協定額度。如簽訂額度為5000萬元,則該賬戶5000萬元以上的存款將享有協定存款利率,5000萬元為活期存款利率。(根據工商銀行提供,目前協定存款利率為1.31%),假定其中另有4000萬元存在其他銀行暫不可轉入本賬戶,則選擇該方式后日增加利息收入為8341元【(42000-5000-4000)*(1.31%-0.4%)/360】,增加年利息收入300萬元。采用這種方式資金使用靈活,收益穩健,不影響集團資金的使用。
3、采用“通知存款”方式,(利率為1.35%,若七天內提前支取,該部分存款將只享有活期存款利率,七天以上即可享受通知存款的利率。),根據公司7月31日資金狀況,拿出其中1億元使用“通知存款”方式,則每周增加利息收入1.83萬元,(10000*(1.35%-0.4%)*7/360),如果采用該方式的期限為3個月,則增加利息收入31.67萬元
4、由于集團資金集中統一使用,可以減少或者延緩貸款時間,如目前集團有短期借款5000萬元,如果資金統一調配使用,則可以不發生該筆借款,可減少年利息支出142.5萬元(5000×(3.25%-0.40%);
5、如果資金集中統一管理后,存在資金富裕的情況,則集團可根據市場經營計劃及投資安排,進行短期的投資理財。如采取“周周分紅”方式進行理財,收益率跟認購金額成正比,具體如下表:
5萬元—100萬元, 2.1%
100萬元—500萬元, 2.3%
500萬元以上, 2.5%
如拿出1億元進行理財,則每周增加收益4.08萬元(10000*(2.5%-0.4%)*7/360),如果采用該方式的期限為3個月,則增加收益萬52.5萬元
6、由于銀行賬戶高度集中,減少了因匯兌交換而發生的手續費,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1萬元以下(含1萬元)每筆收費5元;1萬元以上至10萬元每筆收費10元;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每筆收取15元;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每筆收取20元;100萬元以上每筆按匯劃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收取,最高不超過200元。”集團有20余家公司,如每家每月產生的手續費為200元,則全年至少可節約手續費支出4.8萬元。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使用資金管理系統后,可以極大地發揮集團資金管理的優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較短的時間內收回該項目投資并獲得極大的資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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