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2年度江蘇科普
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的通知
蘇科協發〔2022〕47 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2021-2035年)》,深化科普供給側改革,打造優秀科普原創作品,提升優質科普內容供給能力,扶持科普創作人才成長,江蘇省科協啟動2022年度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江蘇省內各出版機構、法人單位為申報主體。每個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
2.申報選題須在江蘇出版,已列入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原創科普圖書已完成100%或以上的創作內容,翻譯類科普圖書已完成100%或以上翻譯內容。
3.申報選題通過后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發行。
二、資助重點
扶持計劃面向自然科學領域原創科普選題,重點支持的選題應具有如下特點:
1. 突出科技資源特別是重大科技工程的科普化。圍繞互聯網技術及網絡安全、量子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人工智能、區塊鏈、航空航天、深海探測等前沿領域的科普創作。
2. 面向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圍繞公共衛生服務、食品藥品安全、保護野生動植物、防災減災應急科普等方面,為人民生命健康保駕護航的科普創作。
3. 面向未來的科幻創作。關注新技術新發明給人類社會帶來影響,側重以自然科學為基礎的科幻類科普創作。
4. 面向重大主題。聚焦國家文化宣傳重點領域、重大主題中的科學內容,如迎接黨的二十大、科學家精神、碳達峰碳排放等方面的科普創作。
三、資助方式
申報通過的資助項目,根據規范核算的出版費用和《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確定和撥付資助金額。不足部分由申報者自籌經費補足,并按出版合同要求撥付。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登錄
申報人需進入江蘇公眾科技網(www.jskx.org.cn)“申請申報入口”或科學傳播在線網站(www.scol.org.cn),點擊“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申請”注冊賬號,填報申報信息,生成《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請申報人保存好注冊賬號,以便查詢評審進度及后續資料填報。
(二)申報材料
1. 《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一式三份,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 出版機構意向書、合同等證明性材料。
3. 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寄送至江蘇省科學傳播中心。未收到紙質申報書的項目視同放棄參評。
4.申報材料不予退還,請申報者自行留底。
(三)本年度申報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通知以及《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實施辦法(實行)》均可在江蘇公眾科技網(www.jskx.org.cn)或科學傳播在線網站(www.scol.org.cn)下載。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李 亮 梁 茹
聯系電話:025-83204577
報送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湖北路85號5樓
郵 編:210009
附件:
1.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2.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申報表
3.圖書申請資助經費預算表
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
實施辦法
(試行)
一、項目宗旨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深入實施江蘇省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進一步繁榮江蘇科普創作出版事業,培養和凝聚優秀科普創作人才,促進科研成果科普化,提升原創科普作品的創作質量和數量,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產品。通過提供一定的專項經費引導全社會重視和參與科普創作出版,推動科學普及與科學傳播,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特實施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
二、項目管理
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由江蘇省科協設立,江蘇省科學傳播中心負責具體實施。每年申報評審一次。
三、資助類型
主要資助國內原創及首次引進翻譯的科普(科幻)創作選題。已經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以及社會科學著作、學術專著、教科書、教學輔導書、圖片或攝影集、科普劇本、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等不在資助范圍內。
四、資助對象
1.具有圖書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五、資助要求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思想性、科學性、藝術性原則,科普創作選題主題思想和內容健康向上,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符合國家宣傳出版政策,重點扶持具有時代特色、反映現代科技發展、響應當前黨和政府關注問題的原創科普出版物。
(二)受資助的出版物,須在出版物封面注明“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項目”字樣。出版物印刷前,向項目實施單位提交出版物封面樣張,經審核后方可出版。
(三)重點支持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普創作人才、科協系統所屬學會會員等,創作主體應具有較高的創作能力。
(四)申報專項資助的出版物須由江蘇出版機構出版。
(五)申報項目應具有成熟的出版條件,選題已列入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劃,申報時已完成100%以上的創作內容;翻譯類科普圖書已完成100%以上翻譯內容,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
(六)翻譯類選題須已取得漢譯出版權,并提供相應法律文件。
(七)所有選題項目無知識產權問題。
(八)獲得扶持的出版物申報單位須加強作品宣傳推廣,制定宣傳推廣計劃,組織不少于1場次的科普講座、讀者見面會、新書發布會等宣傳活動,在不少于5家媒體(含新媒體)上宣傳報道。作品宣傳推廣時應在合適的位置體現“江蘇科普創作出版扶持計劃”字樣。
六、評審辦法
對申報本項目的科普創作選題,實施單位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報請省科協研究通過,并向社會公示后,確定資助對象和金額。
七、資助方式
(一)本計劃的申報,以項目實施單位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受資助出版物,根據規范核算的出版成本確定資助金額,不足部分由申報者自籌經費補足,按出版合同要求劃撥。
(三)受資助出版物,啟動階段首付總資助經費的50%。在資助的出版物正式出版后,出版機構須向項目實施單位提供該作品的出版成本核算清單、出版合同復印件、編校質量檢查報告和樣書5本(套),經項目實施單位審核同意,撥付剩余的50%資助經費。
(四)資助經費撥付至申報單位,不撥付給個人。
八、資助經費標準
根據受資助出版物篇幅、內容、裝幀、印數等,分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三檔資助標準。
九、其他事項
(一)受資助出版物如有名稱、作者、內容、字數等發生重要變化,應報項目實施單位同意后才能變更。
(二)申報單位需提供圖書完整的目錄,目錄至少到章節一級,每章節成書樣張若干頁,叢書類項目各單冊均應提供。是否有媒體融合出版計劃,如有請說明新媒體出版形式、發布平臺。。
(三)受資助出版物的申報單位須按合同規定時間完成出版計劃,并在正式出版后一個月內將5本(套)出版物,送至項目實施單位存檔。同時提供一定數量的出版物用于開展公益性科普宣傳活動。
(四)如受資助出版物未在規定時間內出版,或內容未達到申報時的承諾,或編校質量、印訂質量、編輯制作質量等不合格,將取消該圖書的資助資格并追回相應資助經費。未完成項目的申報單位將取消下一輪次申報資格。
(五)項目應填寫真實的圖書申請資助經費預算表。資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用于與受資助出版物無關的費用開支。對違反項目經費用途的行為,項目實施單位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對弄虛作假,違反本計劃中相關規定的,項目實施單位有權撤消資助并要求退回資助經費,并取消該申報單位下一輪次的申報資格。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申報單位的法律責任。
(六)項目實施過程中省科協將不定期檢查評估項目實施情況。
作者:江蘇省科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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