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從青島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青島西海岸新區物業服務項目經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出爐,著力打造一支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物業服務項目經理隊伍。
《辦法》共5章25條,涉及備案管理、職責要求、考核管理。項目經理評分標準也同時公布。
《辦法》要求物業經歷任職要到區物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應不少于24學時。規范受理業主(使用人)投訴、報修訴求,及時予以處理并回訪。定期組織召開業主懇談會、物業開放日、傳統節日慶典、業主意見征求等活動。將項目管理服務融入基層社區治理體系。項目經理考評得分低于60分的,撤除其項目經理庫中備案信息,建議物業服務企業更換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備案信息被從庫中撤除的,自撤除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入庫。
關于評分,管理的物業服務項目在服務期間獲得表彰的,分別加10分、8分、6分、4分,相關物業管理問題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經查證屬實按影響程度酌情扣4—8分。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