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和伍德利在2003年發表文章之前就已經對他們的研究課題有了廣泛的了解,并且能夠對前人在年齡、性別和學科對學業成就影響方面的研究進行詳盡回顧。
他并不需要對與主題相關的研究結果進行詳盡的回顧,對他來說,對自己所選擇的文獻進行相對簡略的敘述即可,如有可能,再在謹慎提出主張的前提下得出一些結論就足夠了。他早期關于如何選取標題、分組和分類的想法主要是基于他本人和行業上的經驗,這些想法不斷地在他的閱讀過程中增補、調整或徹底改變。
語言表達作者的觀點,改述和直接引用的比例應大致保持在3:1左右。引文在人文社科研究領域更常使用,而在科技研究領域則較為少見。
社會工作者經常承擔年輕人辯護律師的角色,他們“就像年輕人的父母一樣,在法庭上為他們的利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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