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云陽縣持續開展“以案四改”試點工作。試點以來,全縣實施扶貧項目740個,涉及資金7.76億元,減少中介費用、節約項目投資1600余萬元,項目如期完工率提高26%,資金如期撥付率提高24%,限額以下扶貧工程項目發包環節節資率達5%,扶貧領域未發現新增腐敗問題,實現了“花錢少、質量好、效率高、無腐敗”目標。
深挖源頭改治理,破除“攬權推責”頑疾
“我們堅持權能匹配、權責對等,對職能部門(屬事部門)和鄉鎮(屬地單位)的職責進行界定,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不斷提升治理效能。”云陽縣委改革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是創新末端支付責任制。明確項目資金末端支付單位的主體責任,負責項目招標投標、建設進度、質量安全、綜合驗收、目標績效;明確資金項目審批單位的監管責任,負責審批下達、指導監管、抽查復核,對驗收合格項目核查比例不低于30%。優化資金撥付程序,資金預算直接下達給業主單位,業主單位根據實施進度,直接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給施工單位或受益人。
二是創新項目入庫責任制。厘清項目申報和審核的權責關系,明確鄉鎮項目申報責任,主管部門項目審核責任,建立“鄉鎮申報、部門審核、集中審定、統一管理”的項目庫管理機制,已入庫項目898個,涉及資金9.6億元。
三是創新財稅分配機制。調整工程建設項目稅收分配比例,將項目實施地鄉鎮所得綜合稅率由1%調整到2%,保障了鄉鎮稅收收益,有效解決因財政體制改革,鄉鎮濫設分公司和只用本地企業承接項目的問題,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壁壘,壯大鄉鎮財力,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打造閉環改監管,破除“各自為政”頑疾
與此同時,云陽縣還堅持源頭、過程、結果全流程監管,打破信息壁壘和行業壁壘,貫通主體、監管、監督三個責任,打造閉環監管體系。
一是建立“一網通”平臺。建立扶貧項目資金“一網通”平臺,所有扶貧項目全部入網,項目主管部門、業主單位和紀檢監察組織按照職責權限,分別實時錄入項目相關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對改變發包方式、變更實施地點、資金撥付異常等8種情形實時預警,實現全程監控、信息共享、共治共管。已收錄項目740個,預警并督促整改問題172個,提醒約談進度緩慢的實施單位8個。
二是實行“一碼通”管理。實行“一項目一編碼”,對所有扶貧項目制定“身份證”,與項目信息一一對應,錄入“一網通”平臺,實現源頭可追溯、過程可監管,避免多頭錄入、多頭申報。
三是推行“一卡通”發放。所有補貼補助資金通過個人補貼發放管理系統,采取“一卡通”發放模式,足額及時發放給補貼對象,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亂象。累計發放到人到戶扶貧資金1987批次2.66億元,涉及69.79萬余人次,規范發放率達100%。
系統整體改制度,破除“牛欄關貓”頑疾
“通過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審查、評估、清理,通過廢止一批、修訂一批、新建一批,堵塞管理漏洞。”云陽縣委改革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是規范項目發包管理。率先將限額以上項目接入全市“電子化招投標系統”,目前已掛網項目33個、開評標項目22個。深化改革限額以下項目發包,明確由項目業主集體決策,采取打捆招標、競爭性比選、談判、磋商等競爭性的發包方式確定承包商。規范邀請競爭性比選對象確定方式,建立優質企業紅名單,實行動態調整,項目業主單位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紅名單中邀請一批企業參與比選,現場開標唱標,合理最低價中標,解決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和企業圍標串標等問題。實行履約星級評價,業主單位根據項目現場管理、進度控制、安全質量等情況,施工企業根據業主支持配合、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背靠背星級互評,評價結果作為企業紅名單動態調整依據,并納入業主單位年度考核指標。配套編制項目發包有關文本范本,制作規范交易流程圖,方便基層操作。引導建立建筑行業自律公約,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二是優化微小項目管理程序。砍減11類微小項目(50萬元以下)不必要的中介和環節18項,減輕基層負擔,提升實施效率。單個項目可減少不必要支出約1.5萬元。
三是嚴格時長控制。出臺《扶貧項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項目計劃下達15日內完成設計預算,設計預算完成10日內完成競爭性比選、30日內完成公開招投標,確定承包商后7日內開工建設。項目平均耗時縮短30天以上。
四是強化產業項目績效評價。分類建立產業項目績效評價體系,定期開展績效評價,實行臺賬監管。規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達到績效目標的市場主體,3年內不得申報農業產業扶持項目,不再享受同類財政項目補助。
上游新聞記者 劉翰書 云陽縣委改革辦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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