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推進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財務制度作用,保障全隊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合法合規高效使用,會東隊以“四措施”修訂完善財務制度,進一步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開展自查清理。會東隊成立了財務制度清理領導小組,由紀檢組長負責帶領小組成員認真開展自查清理工作,確保自查清理全覆蓋。
二是強化財經法規學習,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根據《國家統計局市縣調查隊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規范110條》、《調查隊系統財務應知90條》規定,結合單位制度建設情況,認真梳理財務制度建設情況,及時建立《公務卡管理辦法》《基建項目管理辦法》《印刷費管理辦法》《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四項新制度,保障全隊各種經濟行為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是緊扣方針政策,修訂完善財務制度。根據國家政策新規定,結合財務活動實際,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辦法》《差旅費管理辦法》《業務培訓會管理辦法》《公務接待費管理辦法》《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干部職工慰問管理辦法》等九項制度,確保了各項財務工作制度全覆蓋,資金使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四是緊扣監督評價,強化制度執行力。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平臺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強化過程控制與監督,提高制度的關鍵環節監管與制度執行力,有效杜絕財務報銷程序不規范、手續不齊全等問題,進一步厚植了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來源:會東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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