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化隊伍結構,健全考評體系。通過個人申請、組織推薦等方式,從干部中擇優選錄了理論素養高、政策水平好、協調能力強的黨建工作指導員。走訪調研情況、指導服務情況、出勤考勤情況以及特色工作等方面進行打分,根據積分情況劃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將其年度考核情況作為干部個人評先評優、職級晉升和續聘的重要依據,并列入派出單位年度黨建考核內容。實行季度“賽馬”機制,每季度進行排名通報,其考核結果將和單位分管黨建負責人及黨建工作指導員個人評先評優、職級晉升相掛鉤。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履職能力。定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職能部門分管黨建負責人、黨組織書記、黨員等,開展黨建工作示范培訓班。通過專家授課、實地觀摩、交流研討等方式,突出示范引領,提升業務技能,嚴肅工作紀律,實現角色轉變。引導黨建工作指導員切實履職盡責,提升服務意識,增強服務水平,堅決杜絕“松”、“懶”、“散”、“推”、“庸”現象的發生。深入開展“問題幫辦、助企發展”活動,增強黨建服務水平。
三、完善機構設置,強化責任落實。制定管理辦法,在范圍內建立黨建工作指導站,設站長、副站長、指導員,指導員轉入組織關系,將黨建指導由之前的“單打獨斗”轉變為現在的“抱團作戰”。定期組織召開推進會、調度會、現場觀摩會,打造黨建示范點,形成了黨建品牌,為區域黨建工作樹立了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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