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稅小微,《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寫道,“企業7月份預繳申報第2季度(按季預繳)或6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能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的,可以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這里面的“準確歸集核算研發費用”要怎么理解呢?
我從四個方面為您梳理了研發費用核算和歸集的詳細內容,一起來了解吧~
一、遵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因此,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這是享受優惠的必要前提。
二、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
企業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應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增設2021簡化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樣式,同時規定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
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企業繼續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的,可以參考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對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公式等進行相應調整。
企業也可以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準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三、按項目準確歸集研發費用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需要對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各個項目的研發費用,按照不同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并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同一項目既涉及費用化,又涉及資本化的應分別設置輔助賬。
四、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
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企業應對同時用于生產經營和研發活動的人員、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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