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小學教研分會:
為進一步落實《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修訂)》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肥西縣第六屆中小學教研分會考評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肥西縣各中小學教研分會。
二、考評內容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常規教研(60分)、主題教研(10分)和個性化教研(30分)。詳見附件。
三、報送要求
各教研分會安排專人負責,在2023年8月10日前,按照評分細則規定,將本年度的有效考評材料按一、二、三級指標體系整理,僅須提供電子稿(PDF文檔、活動圖片或翻拍照片)供評委對照打分。所有考評材料分層分級建立文件夾,連同自評表一起壓縮打包后,以教研分會命名發送到指定郵箱,具體為:小學教研分會發朱紅梅老師郵箱(876550023@qq.com);中學教研分會發鄭本紅老師郵箱(1156961278@qq.com)。
四、獎項設置
小學、中學教研分會分別按照比例設一、二、三等獎。
附件: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修訂)
肥西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修訂)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教研分會工作的指導意見》(肥教〔2015〕6號)規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細化評分細則
為了便于操作,特制訂《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量化評分細則》(詳見附件)。為了體現工作的導向性。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常規教研(60分)、主題教研(10分)和個性化教研(30分)滿分為100分。
二、評價辦法
1.評價時間:堅持一學年一評選。每年8月份,集中評價一次。
2.材料上報辦法:各教研分會將材料按《評分細則》順序分類整理好后,分盒存放,附材料目錄和自評分表,在8月10日前,報送到教研室。預期不等。
3材料時限:各教研分會提供的有限材料為上一學年度(9.1-7.31),以材料上的文件或證書時間為準。一次性申報結束,不接受補報材料。
4.教研室組織專人進行集中評審。
5.遲報或未報按棄權處理,不得分。
6.根據評分結果,將教研分會評價得分在50分以上的,為A、B、C三檔,各占三分之一。將50分以下的,和不得分的,定為D檔。
7.評價結果發文通報全縣。
三、結果運用
1.積極爭取縣財政預算的專項教研分會經費支持保障。
2.專項教研分會經費分成基礎性經費(60%)和獎勵性經費(40%)兩大部分。
3.教研分會的基礎性經費在每年5-6月份,直接足額撥付到各教研分會的會長學校賬戶,專款專用。
4.獎勵性經費則按照考核評價結果,分A、B、C三檔發放,每檔相差一萬元。
5.被定為D檔的教研分會,只得基礎性經費,不得獎勵性經費,會長還要被局領導約談。
6.對位居A檔的中小學教研分會,授予年度“教研分會工作先講集體”榮譽稱號。
未盡事宜,由教體局研究決定。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教研室。
附表: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量化評分細則
肥西縣教體局
2017年5月10日
肥西縣中小學教研分會工作量化評分細則 | |||||
類型 | 評價指標 | 評分細則 | 分值 | 自評賦分 | 復評賦分 |
一、常規教研(60分) | 1.組織機構健全 | 1.1管理機構健全。要以分會文件形式明確教研分會的組成人員和工作分工(1);遇人員調整要及時變更(1),不變更不得分。 | 2 | ||
1.2分會內組建有學科教研組。要以分會文件形式明確教研組的人員構成,由每校一人組成,并確定組長1人(1);遇人員變動要及時變更(2),不變更不得分。 | 3 | ||||
2.運行順暢有效 | 2.1教研分會有系列管理制度。要以分會文件形式下發到學校(1)。 | 1 | |||
2.2教研分會有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1)、《工作簡報》等(2)。 | 3 | ||||
3.經費管理規范 | 3.1教研分會的專項經費單獨列支,登記完整,賬目清晰(2),支出合理,符合財務管理相關規定(1)。 | 3 | |||
3.2堅持每年一結算,不得超支(1)。各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要在結算報告上簽名確認(1)。 | 2 | ||||
4.工作計劃總結 | 4.1年初制定工作計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學校(1)、上報教研室(1)。 | 2 | |||
4.2年終有工作總結(1)。 | 1 | ||||
5.教學質量檢測(監測) | 5.1,教學質量檢測、結業會考等。有工作安排(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學校)、符合局統一要求,組織規范(5),并能及時進行質量分析、評價分析和數據統計上報等(3分)。不合要求,酌情扣分;巡考時發現問題或被舉報經查實存有問題的,該項8分全不得。 | 8 | |||
5.2質量監測。有工作安排(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學校)、符合局統一要求,組織規范(8)。不合要求,酌情扣分;巡考時發現問題或被舉報經查實存有問題的,該項8分全不得。 | 8 | ||||
5.3九年級三次質量調研。有工作安排(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學校)、符合局統一要求,組織規范(8)。不合要求,酌情扣分;巡考時發現問題或被舉報經查實存有問題的,該項7分全不得。小學分會分值納入5.1計算。 | 7 | ||||
6.規定活動開展情況 | 根據縣局(教研室)要求統一組織開展的分會內學校參與的聽課、評課、公開課、同課異構、課堂教學評比等學科教研活動(10),每按規定開展1次,賦1.5分。加滿10分止。 | 10 | |||
7.宣傳報道情況 | 教研分會開展教研活動的宣傳報道情況(5),在肥西教育網及以上媒體上每報道一次加1分,加滿5分止。 | 5 | |||
8.材料上報情況 | 各種通知規定必須及時上報的材料,少報一次,扣1分,遲報一次扣0.5分,扣完5分止。 | 5 | |||
二、主題教研(10分) | 9.主題教研工作 | 制定有主題教研活動工作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發學校、上報教研室(1) | 1 | ||
教研分會內學校開展主題教研活動成果顯著,縣級獲獎,每次加1分,市級加2分,市級以上加3分,加滿9分止。 | 9 | ||||
三、個性化教研(30分) | 10.學科教研活動 | 舉辦全縣統一開展之外的學科特色教研活動(不含常規工作),分會內學校都參與,要提供活動方案(文件)、結果及相關佐證材料,每次加2分。加滿10分止。 | 10 | ||
11.評比表彰情況 | 舉辦全縣統一開展之外的評比表彰活動(不含學科活動),分會內學校都參與,要提供活動方案(文件)、結果及相關佐證材料,每次加3分,加滿10分止。 | 10 | |||
12.成果展示交流活動 | 舉辦或承辦面向全縣的特色展示活動或現場會,要先向教研室書面申請,以全縣統一安排為準,每次加5分,加滿10分止。 | 10 | |||
累計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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