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小學管理規定》,進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它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學校應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
第十九條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強化人人都應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識。建立健全德育機構及工作網絡,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一)和學科課程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三)堅持正面教育為主,肯定成績和進步,指出缺點和不足,不得諷刺挖苦,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四)營造有濃郁德育氛圍的校園景觀,培養以愛國為核心的校園精神,在環境課程的開發中突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五)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營建“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條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辦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一條 依據《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二條 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認真執行集體備課制度,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以“活動創新教育”為突破口,堅持開展“人人有專題”和“隨堂聽課活動”,積極組織教科研課題研究,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二十三條 認真抓緊教學質量的常規管理和教學評估,認真抓好擬訂教學計劃、備課、輔導、批改作業、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抓好“五心”教學工作。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上級規定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二十五條 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不得歧視后進學生。
第二十六條 改革考試制度。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
第二十七條 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用字母表示依次為A、B、C、D。
第二十八條 依照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加強健康教育,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藝術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九條 加強科技文化教育,認真組建并辦好“紅領巾廣播站”,在豐富多采的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第三十條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紀律制度。
第三十一條 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