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西海岸新區物業服務水平,規范物業服務行為,10月8日,由區住建局印發的《青島西海岸新區物業服務項目經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青島西海岸新區物業服務企業項目經理信息管理平臺同步上線運行。
《辦法》共5章25條,涉及備案管理、職責要求、考核管理,項目經理評分標準也同時公布。《辦法》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7日。
《辦法》明確對物業服務企業項目經理(以下簡稱“項目經理”)實施登記備案、培訓、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等制度,將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指導重心由企業轉變到項目經理,將物業項目管理服務責任具體到人,通過年度周期評分制對項目經理進行考核管理,對于得分低于60分的項目經理,建議物業企業更換項目經理。需注意的是,項目經理備案信息從庫中撤除的,自撤除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入庫。
據了解,總評得分=基礎信息分值 屬地鎮街考評分值 優良信息分值-不良信息分值。項目經理得分80分以上的,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適當降低其管理項目抽查比例和頻次,在媒體推介、榮譽評選等活動中列為優先選擇對象的,年底評先樹優時優先考慮;得分60-80分的,提高其管理項目抽查比例和頻次。
《辦法》要求項目經理要按時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應不少于20學時;主要職責清單包含規范受理業主(使用人)投訴、報修訴求,及時予以處理并回訪;定期組織親民、便民、惠民活動,召開業主懇談會、物業開放日、傳統節日慶典、業主意見征求等活動;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以實施“紅色物業”為統領,將項目管理服務融入基層治理體系等。(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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