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省總工會發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生日費提至400元
記者從廣東省總工會獲悉,近日省總制定并下發《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文簡稱《實施細則》),就工會經費用于職工的各項開支作出規定,23項支出項目中有14項新增項目。新增福利包括結婚生育、退休離崗、喪葬慰問等,均有相應的慰問品、慰問金發放標準。
退休可發放不超千元紀念品
新增項目中指出,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基層工會可給予慰問品和慰問金,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退休離崗的工會會員可召開座談會予以歡送,座談會可購買適當的干鮮水果等食品,同時可為本人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工會會員去世時,基層工會可發放不高于3000元慰問金,工會會員直系親屬去世發放不高于1000元慰問金。
職工教育活動項目方面,《實施細則》新增素質提升補助項目,可對獲得相關技能、職稱、學歷證書的職工予以適當補助。
職工文體活動方面,春游秋游不再限定于市內,但應當日往返;可安排工作餐,開支交通費。文體活動還新增了勞務費和服裝費,其中勞務費支付標準為教練、裁判員、評委每半天不超過500元,其他工作人員每天不超過400元;服裝費人均標準一般不超過500元。
新增春節聯歡會項目,規定可購買適當的干鮮水果等食品,可為參加人員發放人均標準不超過400元的紀念品。
防暑防寒防霧霾都有補貼
記者了解到,極端天氣也被納入新增福利項目中,規定指出可購買防暑降溫、防寒保暖、防霧霾用品以及食品飲料,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
新增的職工互助保障計劃,規定基層工會可為職工購買省職工互助會互助保障計劃。具體保障計劃選擇和費用列支額度,根據各單位實際,經相關民主程序確定。
困難職工幫扶方面,新增困難幫扶救助,醫療救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醫療費個人自費部分。日常生活救助標準為每戶每年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年度總和。助學標準為每生每年不超過十個月基本生活費用總和,原則上不超過5000元。
節日福利年度不超2500元
職工集體福利項目中規定,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節日福利,年度總額一般人均不超過2500元,節日慰問品可發放普通粽子、普通月餅、米、面、油、肉等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其中生日慰問標準從原來的人均300元提高至400元。可發放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省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重點對基層工會經費的使用作出了明確規定,強調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圍繞工會主責主業,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
增三項困難職工幫扶項目
《實施細則》圍繞提升職工技能素質、加強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目標要求,新增了職工素質提升補助項目和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術培訓等勞動技能競賽活動進行獎勵項目。
圍繞職工服務和困難幫扶,新增了三項困難職工幫扶項目,如對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困難幫扶補助、高溫寒冷霧霾天氣慰問一線職工、為職工購買省職工互助會互助保障計劃等。
圍繞基層工會自身建設,新增了三個項目,如對兼職工會干部和社會化專職工會工作者進行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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