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連公安訊)近日,祁連縣公安局縣深入推進“防風險、除隱患、降發案、保平安”專項行動中,認真履職盡責,集中開展節前安全大檢查,全力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穩定,為全縣人民歡度國慶佳節奠定堅實基礎。期間,對八寶轄區黃藏寺水庫總承包方EPC和兩家分包單位水電三局、十一局分別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和責令限期整改的行政措施。
9月24日,八寶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在安全檢查工作中發現,轄區黃藏寺水庫項目施工方水電三局和十一局在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中存在較高的治安安全隱患,隨即對單位負責人、安全總監、內部人員等進行法治宣傳和調查,通過現場檢查和多方詢問調查,發現10條治安隱患問題,依法對水電三局、水電十一局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27日,對該項目的總承包方EPC因對下屬分包單位不嚴格履行內保條例,未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案事件頻發,內部存在勞資合同糾紛,影響轄區治安秩序的事實,依法給予行政警告的處罰。
警方提示:社會治安秩序需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構建法治德治社會中,人人有責,單位也不例外。在此警示各個企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421號《企事業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否則,公安機關將以此條例第十九條和公安部令第93號《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八條、第十四條依法處理。
供稿:八寶派出所 整編:王威 審核:東柱才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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